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公司股票
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本公司2005年、2006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结果显示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第13.2.1 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07 年4 月24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相应变更为“*ST广厦”。
公司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07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07 年度净利润为18,266.69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1,754.39 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08年6月12日停牌一天,2008年6月13日起恢复交易,并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特别处理。
1、公司股票简称由“*ST广厦”变更为“浙江广厦”;
2、股票代码不变,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
公司其他事情说明:
2007年浙商银行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增资扩股方案,增资股份为12亿股,增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21元/股。2007年9月,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三建”)认购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股份,共计114,480,000股,认购价款为138,520,800元。同月,东阳三建与公司签署《附条件之股份转让协议》,双方约定待公司符合股东资格后,公司按照原认购价格受让该股份;此期间,东阳三建所持有浙商银行股份所产生的红利、红股等孽息由公司享受。公司与东阳三建承诺公司符合股东资格后,及时办理股份变更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ST广厦 公告编号:临2008-25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和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与广厦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互保金额为人民币9亿元,互保期限至2008年6月25日。
2、公司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和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保,互保余额不超过10,000万元。
3、公司于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和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通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浙江华税科技有限公司互保的提案》,互保余额不超过1,500万元。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公司在报告期末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为76,148.50万元,为浙江新湖集团担保3,000.00万元(实际发生贷款金额1,000.00万元),对华侨饭店(持股90%)担保3,000.00万元, 对外担保合计为82,148.5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69.37%。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3,000.00万元担保。
三、公司2007年担保明细
被担保单位 | 担保借款余额(单位:万元) | 到期日 |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 | 2008-5-12 |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500.00 | 2008-2-3 |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 | 2008-2-6 |
浙江万福建材有限公司 | 2,000.00 | 2008-6-19 |
浙江万福建材有限公司 | 2,000.00 | 2008-6-27 |
浙江万福建材有限公司 | 500.00 | 2008-6-10 |
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 | 2008-6-18 |
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 | 2008-7-3 |
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 | 2008-6-20 |
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 | 2008-6-22 |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900.00 | 2008-1-5 |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 | 2008-2-22 |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 | 2008-3-13 |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 | 2008-3-18 |
浙江广宏建设有限公司 | 580.00 | 2008-6-6 |
浙江广宏建设有限公司 | 1,100.00 | 2008-12-4 |
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750.00 | 2008-4-3 |
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300.00 | 2008-4-4 |
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200.00 | 2008-9-19 |
金华市广福肿瘤医院 | 900.00 | 2008-11-10 |
金华市广福肿瘤医院 | 1,000.00 | 2008-11-10 |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 | 2008-2-14 |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 | 2008-2-23 |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 | 2008-2-23 |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 | 2008-7-4 |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 | 2008-1-12 |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 | 2008-11-6 |
广厦(舟山)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 | 2008-6-13 |
广厦重庆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600.00 | 2008-8-17 |
广厦重庆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400.00 | 2008-8-14 |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 | 2008-4-11 |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 | 2008-11-25 |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 | 2008-6-27 |
杭州市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1,000.00 | 2008-7-15 |
公司目前采取最高额互保年度审核方式,由于对担保披露程序理解不足,没有详细披露担保情况。今后,公司将详细披露互保情况,进一步完善互保披露程序。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