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005 公司债代码:126005 权证代码: 580013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8年6月11日在武钢宾馆召开,应到董事人数10人,实到董事人数8人。董事余新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董事会,授权董事王岭先生代为出席及表决;独立董事周祖德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董事会,授权独立董事孔建益先生代为出席及表决。到会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邓崎琳先生主持,经过认真审议,全体董事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投资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二、《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钢铁集团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利润分配并调整实收资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武汉钢铁(集团)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相关评估报告摘要和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钢铁集团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武汉钢铁(集团)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相关评估报告摘要和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关于武钢氧气等三家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于2007年完成了包括武汉钢铁集团氧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氧气公司”)、武汉钢铁集团金属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资公司”)、武汉武钢钢材加工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资产收购。
收购前武钢集团公司曾对氧气公司、金资公司进行了固定资产完工转投资,而这两家子公司未变更其注册资本,造成其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不一致。2007年12月,本公司亦将代氧气公司构建的蒸汽管道工程完工后进行了转投资。截止2007年12月31日,氧气公司实收资本为1,267,005,209.45元,注册资本为564,440,000元、金资公司实收资本为118,259,482.21元,注册资本为105,970,000元。董事会决定:武汉钢铁集团氧气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钢铁集团金属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各自2007年12月31日实收资本数办理其注册资本变更手续。
另外,截止2007年12月31日武汉武钢钢材加工有限公司实收资本为50,000,000.00元,项目总投资17350万元人民币。董事会决定:武汉武钢钢材加工有限公司变更其注册资本为项目总投资额17350万元。
特此公告。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13日
股票简称:武钢股份 公司债简称:07武钢债 权证简称:武钢CWB1 临2008-009
股票代码:600005 公司债代码:126005 权证代码:580013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我们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8年6月11日在武钢宾馆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铁勋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书面表决形式,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投资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战略性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会前,与会监事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五届二次会议。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对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进行了监督。
特此公告!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股票简称:武钢股份 公司债简称:07武钢债 权证简称:武钢CWB1 临2008-010
股票代码:600005 公司债代码:126005 权证代码:580013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钢股份”、“本公司”)拟以150,000万元人民币向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煤集团”)投资。
2、本次平煤集团增资扩股完成后,本公司占增资后平煤集团11.55%的出资比例。
3、平煤集团各股东一致同意本公司投资行为,并承诺放弃优先认购权。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尚需平煤集团股东会有效决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一)2008年6月11日,武钢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武钢股份以150,000万元人民币向平煤集团进行增资扩股的议案,并签署了《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本次增资协议”)。
(二)根据本次增资协议,本次增资完成后,平煤集团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91,769万元增至人民币782,131万元。其中:本公司占增资后平煤集团11.55%的出资比例。
(三)本次投资尚需平煤集团股东会有效决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四)因本次投资额度不超出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审批权限,故本次投资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平煤集团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注册地址:平顶山矿工中路21号院
(三)法定代表人:陈建生
(四)注册资本:人民币陆拾玖亿壹仟柒佰陆拾玖万元
(五)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六)工商注册号:4100001002314;税务登记证号:豫地税登字 410402169991946、豫国税平新华字 410402169991946
(七)经营范围
煤炭开采、销售、洗选、承包境外矿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的劳务人员;建材、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百货经销;本企业自产煤炭铁路及公路运输;发供电(限本企业自用);设备租赁;咨询服务;地质勘查;房屋租赁(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
(八)历史沿革及股权结构
平煤集团是国家特大型煤炭企业,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其前身为平顶山矿务局,1952年被列为国家“一五”计划重大建设项目,1953年被列为全国十个矿区建设项目之一,1955年9月8日建矿,是新中国自行勘探设计建设的第一个特大型煤炭基地。1996年1月,组建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12月经债转股重组为多元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武钢股份本次投资前,平煤集团的股东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
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 | 514,744 | 74.41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 54,200 | 7.84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53,428 | 7.72 |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26,714 | 3.86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 26,710 | 3.86 |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8,905 | 1.2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068 | 1.02 |
合 计 | 691,769 | 100.00 |
(九)财务情况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母公司)》(亚会审字(2008)6-2号),截至2007年12月31日,平煤集团资产总额20,906,710,795.86元、净资产9,207,451,149.00元,2007年1-12月营业收入为4,184,382,773.60元、净利润为86,871,497.03元。
(十)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经河南省国资委备案的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07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亚评报字[2008]18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2007年12月31日,平煤集团相关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申报价值 | 调整后账面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A | B | C | D=C-B | E=(C-B)/B×100% | ||
1 | 流动资产 | 898,313.62 | 898,313.62 | 905,416.55 | 7,102.93 | 0.79% |
2 | 长期投资 | 671,615.13 | 671,615.13 | 807,778.61 | 136,163.48 | 20.27% |
3 | 固定资产 | 440,585.20 | 440,585.20 | 486,114.35 | 45,529.15 | 10.33% |
4 | 其中:建 筑 物 | 194,508.00 | 194,508.00 | 217,454.86 | 22,946.86 | 11.80% |
5 | 设 备 | 117,534.98 | 117,534.98 | 139,410.63 | 21,875.65 | 18.61% |
6 | 在建工程 | 128,366.92 | 128,366.92 | 128,366.92 | - | - |
7 | 无形资产 | 79,218.73 | 79,218.73 | 85,759.01 | 6,540.28 | 8.26% |
8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1,516.04 | 1,516.04 | 1,516.04 | - | - |
9 | 其他资产 | 938.39 | 938.39 | 887.73 | -50.66 | -5.40 |
10 | 资产总计 | 2,090,671.08 | 2,090,671.08 | 2,285,956.26 | 195,285.18 | 9.34% |
11 | 流动负债 | 690,302.61 | 690,302.61 | 658,182.25 | -32,120.36 | -4.65% |
12 | 长期负债 | 479,623.35 | 479,623.35 | 479,623.35 | - | - |
13 | 负债总计 | 1,169,925.96 | 1,169,925.96 | 1,137,805.60 | -32,120.36 | -2.75% |
14 | 净资产 | 920,745.11 | 920,745.11 | 1,148,150.65 | 227,405.54 | 24.70% |
(十一)主要业务及产品情况
平煤集团为国内品种最全的炼焦煤和电煤生产基地之一,主要产品有冶炼精煤、动力煤、焦炭、电力、化肥、机械、水泥等。2007年平煤集团生产原煤3,743万吨、炼焦煤778.58万吨。其产量规模居全国煤炭行业第五位,河南省第一位,在全国企业500强中排名176位。
平煤集团生产矿井分布在三个煤田,分别为平顶山煤田、汝州煤田和禹州煤田。三个地区含煤面积约3,000平方千米,规划资源量150亿吨,同时拥有陕西彬长矿区10亿吨煤矿探矿权。现有矿井35对,选煤厂8座。
平煤集团是我国煤炭生产中南规划区中冶炼精煤的主要生产基地,其冶炼精煤产品因其较低的全硫含量和灰分一直以来作为制备武钢股份钢铁生产所需优质焦炭的重要原料,其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商品煤 | 类别 | 灰分 Ad(%) | 挥发分 Vdaf(%) | 全硫 St,d(%) | 粘结指数GR.I |
冶炼精煤 | 1/3焦煤 | 9.00--10.5 | 28--35 | ≤0.5 | ≥70 |
焦煤 | 9.00--10.50 | 20--28 | ≤0.5 | ≥75 |
三、本次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本次增资协议,本次投资以《资产评估报告书》对平煤集团评估所确定的每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净资产值人民币1.660元作为本次增资的定价基础,武钢股份本次投资150,000万元人民币以1.660:1的比例折合注册资本出资人民币90,362万元,投资额与折合注册资本出资的差额将计入平煤集团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平煤集团的股东及其对应出资额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
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 | 514,744 | 65.81 |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90,362 | 11.55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 54,200 | 6.93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53,428 | 6.83 |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26,714 | 3.42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 26,710 | 3.42 |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8,905 | 1.1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068 | 0.90 |
合 计 | 782,131 | 100.00 |
本次投资150,000万元约占武钢股份2007年末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合并报表口径)的5.81%。
(二)根据本次增资协议,平煤集团在本次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武钢股份发出书面付款通知(以下简称“付款通知书”),武钢股份将按付款通知书要求一次性将增资价款共计人民币150,000万元付至平煤集团指定账户。
(三)本次投资尚需平煤集团股东会有效决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四、本次对外投资对武钢股份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我国钢铁行业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张,国内冶炼精煤的供应日趋紧张。对武钢股份而言,平煤集团和武钢股份同处中南地区,综合考虑其资源及地域优势较国内其他大型煤矿企业明显。武钢股份通过本次对平煤集团的投资,将加强对上游煤炭资源的影响力,对保障武钢股份钢铁主业生产具有积极作用。
同时,随着平煤集团“以煤为本,相关多元化”等发展战略的实施,未来几年其盈利能力将较目前有一定提高,本公司亦可分享其未来成长的收益。
五、投资风险
煤炭开采行业具有一定的周期性特征,不排除由于下游行业整体需求下降导致平煤集团盈利能力波动的风险。平煤集团已实施以煤炭开采为本、煤电、煤焦、煤化相关多元化的整体发展战略,以提高其抵御行业的周期性波动风险的能力。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武钢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协议》
3、《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母公司)》(亚会审字(2008)6-2号)
4、《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亚评报字[2008]18号)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13日
股票简称:武钢股份 公司债简称:07武钢债 权证简称:武钢CWB1 临2008-011
股票代码:600005 公司债代码:126005 权证代码:580013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武汉钢铁集团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煤集团”)将以约150,000万元人民币向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钢股份”、“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钢铁集团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化公司”)投资。
2、本次焦化公司增资扩股完成后,平煤集团将占增资后焦化公司50%的出资比例。焦化公司会计报表纳入平煤集团会计报表合并范围,执行平煤集团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
3、本次焦化公司增资扩股完成后,焦化公司将更名为“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工商部门最后核准名称为准)。
4、武钢股份以150,000万元人民币向平煤集团投资的实施为本次焦化公司增资扩股的前提,相关事宜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告的《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一、概述
(一)2008年6月11日,武钢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平煤集团以约150,000万元人民币向焦化公司进行投资的议案,并签署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钢铁集团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暨合作经营协议书》(以下简称“本次增资协议”)。
(二)本次增资完成后,焦化公司的实收资本将增至人民币180,000万元,本公司与平煤集团各占增资后焦化公司50%的出资比例。焦化公司会计报表纳入平煤集团会计报表合并范围,执行平煤集团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
(三)本次增资完成后,焦化公司将更名为“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工商部门最后核准名称为准)。
二、 平煤集团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注册地址:平顶山矿工中路21号院
(三)法定代表人:陈建生
(四)注册资本:人民币陆拾玖亿壹仟柒佰陆拾玖万元
(五)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六)工商注册号:4100001002314;税务登记证号:豫地税登字 410402169991946、豫国税平新华字 410402169991946
(七)经营范围
煤炭开采、销售、洗选、承包境外矿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的劳务人员;建材、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百货经销;本企业自产煤炭铁路及公路运输;发供电(限本企业自用);设备租赁;咨询服务;地质勘查;房屋租赁(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
(八)历史沿革及股权结构
平煤集团是国家特大型煤炭企业,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其前身是平顶山矿务局,1952年被列为国家“一五”计划重大建设项目,1953年被列为全国十个矿区建设项目之一,1955年9月8日建矿,是新中国自行勘探设计建设的第一个特大型煤炭基地。1996年1月,组建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12月经债转股重组为多元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本公告公告之日,平煤集团的股东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
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 | 514,744 | 74.41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 54,200 | 7.84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53,428 | 7.72 |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26,714 | 3.86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 26,710 | 3.86 |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8,905 | 1.2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068 | 1.02 |
合 计 | 691,769 | 100 |
(九)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母公司)》(亚会审字(2008)6-2号),截至2007年12月31日,平煤集团资产总额20,906,710,795.86元、净资产9,207,451,149.00元,2007年1-12月营业收入为4,184,382,773.60元、净利润为86,871,497.03元。
(十)主要业务及产品情况
平煤集团为国内品种最全的炼焦煤和电煤生产基地之一,主要产品有冶炼精煤、动力煤、焦炭、电力、化肥、机械、水泥等。2007年平煤集团生产原煤3,743万吨、炼焦煤778.58万吨。其产量规模居全国煤炭行业第五位,河南省第一位,在全国企业500强中排名176位。
三、焦化公司基本情况
焦化公司在本次增资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相关情况如下。
(一)名称:武汉钢铁集团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二)注册资本:伍亿肆仟贰佰壹拾肆万元整
(三)法定代表人:邓崎琳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20100000054586;税务登记证号:鄂国地税武字420107711961422
(五)经营范围:焦炭、焦炉煤气、焦化副产品生产、加工;机电设备检修;设备防腐、保温;炉窑维修;焦化甲苯、农用化肥硫酸铵的生产、销售;易燃液体(含甲苯)、易燃固体、有毒品、腐蚀品(含硫酸铵)批发。
(六)业务情况
焦化公司主要产品为焦炭、焦炉煤气,其供应的焦炭是本公司高炉炼铁的主要原料之一,是本公司最主要的焦炭供应商。
(七)财务状况
根据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岳华”)出具的《武汉钢铁集团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中瑞岳华审字[2008]第15658号),焦化公司2007年末及2007年1-12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07年12月31日 |
资产总计 | 2,304,720,641.87 |
负债合计 | 260,929,976.89 |
净资产 | 2,043,790,664.98 |
项目 | 2007年1-12月 |
营业收入 | 6,706,689,667.19 |
营业利润 | 376,491,703.56 |
净利润 | 217,369,759.51 |
审计数据口径为合并报表
(八)资产评估
根据北京京都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京都”)出具的《武汉钢铁集团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拟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京都评报字(2008)第028-1号),截至2007年12月31日,焦化公司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调整后账面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流动资产 | 98,796.55 | 98,796.55 | 97,100.17 | -1,696.38 | -1.72 |
长期投资 | 170.00 | 170.00 | 278.84 | 108.84 | 64.02 |
固定资产 | 131,124.25 | 131,124.25 | 175,487.66 | 44,363.41 | 33.83 |
其中:在建工程 | 1,284.35 | 1,284.35 | 1,347.00 | 62.65 | 4.88 |
建筑物 | 28,236.47 | 28,236.47 | 43,970.60 | 15,734.13 | 55.72 |
设备 | 101,603.43 | 101,603.43 | 130,170.06 | 28,566.63 | 28.12 |
其他资产 | 381.27 | 381.27 | 286.86 | -94.41 | -24.76 |
资产总计 | 230,472.07 | 230,472.07 | 273,153.53 | 42,681.46 | 18.52 |
流动负债 | 26,093.00 | 26,093.00 | 26,093.00 | - | - |
负债总计 | 26,093.00 | 26,093.00 | 26,093.00 | - | - |
净 资 产 | 204,379.07 | 204,379.07 | 247,060.53 | 42,681.46 | 20.88 |
四、本次增资的主要操作步骤、定价等相关情况
(一)主要操作步骤
由于武钢股份目前经营运作的、与焦化公司焦化业务配套的在建工程尚处建设期。为促进焦化公司未来生产设备的完整和生产能力的提高,根据与平煤集团协商的结果,武钢股份拟在接受平煤集团投资焦化公司的同时对焦化公司进行必要整合,具体步骤如下:
1、武钢股份将在建工程资产投入焦化公司,焦化公司按照在建工程资产的最终价值增加实收资本(该等在建工程基本情况见本公告“五、武钢股份拟投入焦化公司在建工程情况”)。
2、将焦化公司的实收资本调整为人民币90,000万元,焦化公司实收资本调减部分转为焦化公司对武钢股份的负债。
3、平煤集团按焦化公司净资产最终价值(目前预计约150,000万元左右),以1:1的比例向焦化公司缴纳出资,其中90,000万元计入焦化公司实收资本,超出90,000万元部分计入焦化公司资本公积。焦化公司本次增资扩股所获得资金全部用来偿还对武钢股份的负债。
4、增资完成后,焦化公司的实收资本为180,000万元,平煤集团和武钢股份各占其50%的出资比例。
(二)定价原则
焦化公司净资产的最终价值由中瑞岳华对焦化公司、在建工程资产进行的专项审计工作结束后,按照如下方式确定:
焦化公司净资产的最终价值=焦化公司净资产的价值+在建工程资产最终价值-焦化公司实收资本调减至9亿元所引起的负债变化
上式中焦化公司净资产的价值和在建工程资产最终价值由中瑞岳华以专项审计基准日为基准日分别对焦化公司净资产和在建工程资产进行专项审计后,以评估结果和中瑞岳华进行的专项审计为基础按如下方式确定:
焦化公司净资产的价值=专项审计所确定的焦化公司净资产值+资产评估增减值-资产评估增减值所引起的折旧和其他变化
在建工程资产最终价值=专项审计所确定的在建工程资产净资产值+资产评估增减值-资产评估增减值所引起的其他变化
评估结果指北京京都分别以2007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焦化公司和在建工程资产进行评估所得出的有关结果,详见本公告“三、焦化公司基本情况”之“(八)资产评估”、“五、武钢股份拟投入焦化公司在建工程情况”及相关备查文件。
上述焦化公司净资产的价值、在建工程资产最终价值确定方式的组成数据将由中瑞岳华进行专项审阅。
(三)出资款的支付
焦化公司在本次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平煤集团发出书面付款通知(以下简称“付款通知书”),平煤集团按付款通知书要求先向焦化公司缴纳出资人民币150,000万元。焦化公司净资产的最终价值确定后三个工作日内,平煤集团和焦化公司按照本次增资协议所确定的平煤集团出资额完成补差或退款工作。
(四)专项审计基准日
武钢股份董事会作出武钢股份参股平煤集团以及平煤集团向焦化公司增资决议的当月最后一日。
(五)其他事项
本次增资扩股的专项审计及实施进展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公告。
五、武钢股份拟投入焦化公司在建工程情况
武钢股份拟投入焦化公司在建工程为目前尚由武钢股份经营运作的、与焦化公司焦化业务配套的在建工程及其因建设在建工程所形成的相关负债。
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08]第697号),截至2007年12月31日该等在建工程工程支出金额为981,538,787.77元,因建设该等在建工程所发生的贷款金额合计数为730,490,000.00元。
根据北京京都出具的《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其焦化配套在建工程投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京都评报字(2008)第028-2号),截至2007年12月31日,该等在建工程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账面价值 | 调整后账面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固定资产 | 98,153.88 | 98,153.88 | 101,337.07 | 3,183.19 | 3.24 |
其中:在建工程 | 98,153.88 | 98,153.88 | 101,337.07 | 3,183.19 | 3.24 |
资产总计 | 98,153.88 | 98,153.88 | 101,337.07 | 3,183.19 | 3.24 |
非流动负债 | 73,049.00 | 73,049.00 | 73,049.00 | ||
负债总计 | 73,049.00 | 73,049.00 | 73,049.00 | - | - |
净 资 产 | 25,104.88 | 25,104.88 | 28,288.07 | 3,183.19 | 12.68 |
六、焦化公司增资扩股后的经营安排
(一)焦化公司增资扩股后,将更名为“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工商部门最后核准名称为准)。
(二)在平煤集团缴纳全部出资后三个工作日内组建完成焦化公司董事会,焦化公司董事会拟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平煤集团、武钢股份各推荐3名董事候选人,焦化公司职工选举职工董事1名。
(三)焦化公司董事会产生后,焦化公司董事长从平煤集团推荐的董事候选人中产生,副董事长从武钢股份推荐的董事候选人中产生;
(四)焦化公司董事会产生后,确定焦化公司的新一届经营管理层。其中总经理由武钢股份向董事会推荐候选人,财务负责人以及一名副总经理由平煤集团向董事会推荐候选人。
(五)在平煤集团缴纳全部出资后三个工作日内组建完成焦化公司监事会,焦化公司监事会拟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平煤集团推荐2名监事候选人、武钢股份推荐1名监事候选人,其他2名监事由焦化公司职工代表出任。
(六)焦化公司监事会产生后,焦化公司监事会主席从武钢股份推荐的监事候选人中产生;
(七)焦化公司增资扩股后,武钢股份将为焦化公司提供铁路运输服务。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高于政府价格、市场价格以及其他可以参照的价格,付款日为下月第4个营业日。
(八)焦化公司增资扩股后,武钢股份将为焦化公司供应气体,包括氧气、氮气、氩气、压缩空气等。收费标准按上一年度的实际成本加成1%—3%确定。付款日为下月第4个营业日。
(九)焦化公司增资扩股后,武钢股份将为焦化公司供应能源介质,包括水、蒸汽、煤气、风等。收费标准按上一年度的实际成本加成1%—3%确定。付款日为下月第4个营业日。
(十)焦化公司增资扩股后,武钢股份将为焦化公司转供电力。武钢股份所使用的电力来自多路电源,提供给焦化公司的电力价格为多路电源电力价格的加权平均数,但不得高于网上用电价格。付款日为下月第4个营业日。
(十一)焦化公司增资扩股后,焦化公司将继续以租赁的方式使用土地1,031,201.87平方米,分担所占用的土地应支付的土地租赁费1,852.04万元。
(十二)焦化公司增资扩股后,焦化公司将向武钢股份供应焦炉煤气。收费基准根据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天然气价格,通过热值折算后确定。付款日为下月第4个营业日。
(十三)焦化公司增资扩股后,焦化公司主要为武钢股份供应焦炭。焦化公司生产的焦炭在满足武钢股份生产需求的情况下可以对外自行销售。焦化公司向武钢股份供应焦炭按照市场价确定,可参照国家有关权威机构不时发布的价格执行。
(十四)焦化公司增资扩股后,焦化公司可供武钢股份其它生产部门之用废铁或其它金属按照市场价格交易。
(十五)焦化公司增资扩股后,会计报表纳入平煤集团会计报表合并范围,执行平煤集团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
七、本次增资对武钢股份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我国钢铁行业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张,国内冶炼精煤的供应日趋紧张。对武钢股份而言,平煤集团和武钢股份同处中南地区,综合考虑其资源及地域优势较国内其他大型煤矿企业明显。平煤集团增资焦化公司后,将进一步提高武钢股份焦炭资源供应保障力度。
此外,本次增资完成后,焦化公司会计报表将纳入平煤集团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对此,武钢股份已通过投资参股平煤集团、派驻平煤集团董事等手段增加对平煤集团的影响力,同时亦通过约定增资完成后武钢股份与焦化公司日常交易安排,确保武钢股份日常生产的正常进行。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武钢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钢铁集团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暨合作经营协议书》
(三)《武汉钢铁集团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中瑞岳华审字[2008]第15658号)
(四)《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08]第697号)
(五)《武汉钢铁集团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拟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京都评报字(2008)第028-1号)
(六)《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其焦化配套在建工程投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京都评报字(2008)第028-2号)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