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6月12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通江北路203号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十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刘礼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计13人、代表股份7874176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0.74%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78741762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二.审议通过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8741762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三.审议通过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8741762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四.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1、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赵连城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78741762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2、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韩之俊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78741762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3、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马宗况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78741762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4、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陈良华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78741762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五.审议通过2007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78741762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六.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同意78741762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七.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
同意78741762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八.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2007年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同意78741762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的议案
同意78741762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十.审议通过关于2008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309744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股东法尔胜集团公司因关联关系,不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公司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度,各当选董事的得票结果如下:
当选董事姓名 | 选举结果(票) | ||
同意 | 弃权 | 反对 | |
刘礼华 | 78741762 | 0 | 0 |
蒋纬球 | 78741762 | 0 | 0 |
张卫明 | 78741762 | 0 | 0 |
董 东 | 78741762 | 0 | 0 |
张 越 | 78741762 | 0 | 0 |
刘 印 | 78741762 | 0 | 0 |
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周建松先生、刘礼华先生、蒋纬球先生、张卫明先生、董东先生、周江益先生、刘印先生因任期届满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十二.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公司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度,各当选独立董事的得票结果如下:
当选独立董事姓名 | 选举结果(票) | ||
同意 | 弃权 | 反对 | |
恢光平 | 78741762 | 0 | 0 |
戚啸艳 | 78741762 | 0 | 0 |
奚海清 | 78741762 | 0 | 0 |
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赵连城先生、韩之俊先生、马宗况先生、陈良华先生因任期届满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
十三.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公司选举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度,各当选监事的得票结果如下:
当选监事姓名 | 选举结果(票) | ||
同意 | 弃权 | 反对 | |
王 平 | 78741762 | 0 | 0 |
吉方宇 | 78741762 | 0 | 0 |
赵 军 | 78741762 | 0 | 0 |
上述当选监事将和职工代表监事唐国强先生、唐福如先生一起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王平女士、吉方宇先生、赵军先生、唐国强先生、唐福如先生因任期届满辞去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78741762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78741762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78741762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十七.审议通过转让所持有的江苏法尔胜彰沅金属制品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同意78741762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5月2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公司第五届第三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法尔胜彰沅金属制品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15404081.78元,加上2006年度未分配利润66603398.2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盈余公积金3367529.35 元,实际可供投资者本次分配的利润为78639950.63元。
鉴于公司目前主营收入高速增长,不断需要补充流动资金,且外部资本市场上融资成本不断上升,董事会决定公司2007年度不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支持公司继续发展。
同意78741762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居建平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列席大会的人员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13日
附件: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简历
一、董事简历
1、刘礼华先生:男,1965年生,曾任本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中共党员,博士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江苏省劳动模范,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津贴。长期从事新产品开发以及科技管理工作,多项成果荣获省级科技进步奖,荣获江苏省首届创新创业人才奖。现兼任法尔胜集团公司副总裁,中国材料研究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金属学会材料委员会理事,江南大学博士生导师,江苏省科协常委。
刘礼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39217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法尔胜集团公司有关联关系,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交易所惩戒。
2、蒋纬球先生:男,1956年生,曾任本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长期从事综合统计、综合计划、市场营销、投资管理、财务管理、证券管理工作。现兼任中国冶金统计学会金属制品分会常务理事,江苏省现场统计研究会副理事长。
蒋纬球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54903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法尔胜集团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交易所惩戒。
3、董东先生:男,1970年生,曾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曾担任江阴市航道管理处航政科副科长、江阴贝卡尔特钢丝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法尔胜贝卡尔特光缆钢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曾获江阴市新长征突击手、江苏省航道系统劳模称号。
董东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法尔胜集团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交易所惩戒。
4、张卫明先生:男,1965年生,曾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长期从事财务管理工作,多次荣获公司“先进工作者”称号。
张卫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5687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法尔胜集团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交易所惩戒。
5、刘印先生:男,1970年生,现任法尔胜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中共党员,本科,律师,一直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曾多次荣获公司“先进工作者”称号。
刘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3088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法尔胜集团公司有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交易所惩戒。
6、张越先生,男,1973年生,现任法尔胜集团公司总裁助理,曾担任本公司董秘。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程师。
张越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5435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法尔胜集团公司有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简历
1、恢光平先生:男,1964年生,现任南京理工大学经管学院副院长,教授。中共党员,日本大阪大学经济学研究科经济学硕士及工学硕士;中国管理科学学会会员、(日本)亚洲经济学会会员、江苏省宏观经济学会会员、江苏省系统工程学会会员。
恢光平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法尔胜集团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交易所惩戒。
2、戚啸艳女士:女,1963年生,现任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中共党员,东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财务与会计研究所副所长。
戚啸艳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法尔胜集团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交易所惩戒。
3、奚海清先生,男,1963年生,江阴无锡振强律师事务所主任。苏州大学法学硕士。
奚海清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法尔胜集团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交易所惩戒。
三、监事简历
1、王平女士:女,1955年生,现任法尔胜集团公司副总裁,曾任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中共党员,本科,高级经济师,1973年加入法尔胜集团,长期从事人事教育,行政管理工作,曾任教育科科长、人事教育处处长、行政部部长、总裁助理。现兼任江苏省劳动学会理事。
王平女士持有公司股票33987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法尔胜集团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交易所惩戒。
2、吉方宇先生:男,1964年生,现任法尔胜集团公司审计部部长,曾任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中共党员,本科,经济师,长期从事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吉方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229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法尔胜集团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交易所惩戒。
3、赵军先生:男,1968年生,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1990年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同年加入法尔胜集团工作。1996年加入江阴华新钢缆有限公司从事技术管理和新产品开发工作。1999年加入江苏法尔胜新日制铁缆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1年至今担任江苏法尔胜新日制铁缆索有限公司总经理。
赵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法尔胜集团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交易所惩戒。
4、唐国强先生:男,1962 年生,中共党员,经济师。本科学历,本公司1980年加入江阴钢绳厂(法尔胜集团公司前身)工作,先后担任厦门江南钢绳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尔胜集团钢缆制品销售公司总经理,江阴法尔胜缆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至今担任江苏法尔胜新型管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唐国强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法尔胜集团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交易所惩戒。
5、唐福如先生:男,1962年生,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苏法尔胜特钢制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江阴法尔胜线材制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中共党员,本科,工程师。曾任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长期从事技术和生产管理工作。
唐福如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0588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法尔胜集团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08-020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一次董事会于2008年6月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于2008年6月12日上午11:00在本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刘礼华先生、蒋纬球先生、恢光平先生、戚啸艳女士、奚海清先生、张卫明先生、董东先生、张越先生、刘印先生共计6名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出席会议。董事出席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刘礼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刘礼华先生提名,同意聘任蒋纬球先生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经理蒋纬球先生提名,同意聘请吴玉君女士、梁乐天先生、董东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张卫明先生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的议案
经董事长刘礼华先生提名,所有董事一致同意张文栋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曹鸣霞女士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修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原为: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九名董事组成。
修改为: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修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原为: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修改为: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下属各委员会成员名单的议案
1、经董事长提名,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下属战略委员会名单如下:
刘礼华(主任)、恢光平、戚啸艳、蒋纬球、董东、张卫明、 张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经董事长提名,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下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名单如下:
恢光平(主任)、刘礼华、戚啸艳、奚海清、蒋纬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经董事长提名,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名单如下:
奚海清(主任)、刘礼华、恢光平、戚啸艳、蒋纬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经董事长提名,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名单如下:
戚啸艳(主任)、刘礼华、恢光平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关于为江苏法尔胜新日制铁缆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江苏法尔胜新日制铁缆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与新日本制铁株式会社及日本丸红株式会社合资企业,本公司持有75%的股权。为保障生产经营需要,该公司拟向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申请在5500万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业务;本公司同意在上述额度内为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公司将在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后,按照规定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26075万元,占本公司2007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6.41%,其中对外担保6375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为19700万元,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
包括本次董事会决议提供的担保在内,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仍未超过公司2007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
以上决议内容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13日
附件:聘任的高管简历
1、蒋纬球先生简历
蒋纬球先生:男,1956年生,现任本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长期从事综合统计、综合计划、市场营销、投资管理、财务管理、证券管理工作。现兼任中国冶金统计学会金属制品分会常务理事,江苏省现场统计研究会副理事长。
蒋纬球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54903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法尔胜集团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交易所惩戒。
2、吴玉君女士简历
吴玉君女士:女,1954年生,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法尔胜新型管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长期从事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工作。历年为本公司“优秀党员”和“先进工作者”,多次被评为“无锡市先进个人”、“江苏省先进工作者”。
吴玉君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34510 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法尔胜集团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交易所惩戒。
3、梁乐天先生简历
梁乐天先生:男,1955年生,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1980年加入法尔胜集团公司,主要从事技术项目开发工作,历任机械动力处处长、技术开发处处长、中国贝卡尔特钢帘线有限公司项目总指挥、法尔胜集团总工程师。1999年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法尔胜光子有限公司、江苏法尔胜光通有限公司、江阴法尔胜长兴光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
梁乐天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41738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法尔胜集团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交易所惩戒。
4、张卫明先生简历
张卫明先生:男,1965年生,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长期从事财务管理工作,多次荣获公司“先进工作者”称号。
张卫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5687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法尔胜集团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交易所惩戒。
5、董东先生简历
董东先生:男, 1970年生,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曾担任江阴市航道管理处航政科副科长、江阴贝卡尔特钢丝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法尔胜贝卡尔特光缆钢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曾获江阴市新长征突击手、江苏省航道系统劳模称号。
董东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法尔胜集团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交易所惩戒。
6、张文栋先生简历
张文栋先生,男,1973年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东南大学材料系,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96年8月至1998年1月就职于法尔胜集团技术开发中心;1998年1月至2006年7月任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06年7月至今任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深圳法尔胜彰沅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文栋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法尔胜集团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交易所惩戒。
7、曹鸣霞女士简历
曹鸣霞女士,女,1978年生,2001年7月毕业于苏州大学法学院,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2001年8月起先后在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
曹鸣霞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法尔胜集团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08-021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法尔胜新日制铁缆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与新日本制铁株式会社及日本丸红株式会社合资企业,本公司持有75%的股权。为保障生产经营需要,该公司拟向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申请在5500万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业务;本公司同意在上述额度内为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本公司第六届第一次董事会同意在上述额度内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包含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累计余额为人民币9300万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江苏法尔胜新日制铁缆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 年3月7日,系本公司与新日本制铁株式会社及日本丸红株式会社合资企业,本公司持有75%的股权。法定代表人刘礼华先生,注册地在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江苏江阴市澄常开发区。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预制平行钢丝束股、预制被覆斜拉索、吹干空气系统设备、锚具、吊杆、预应力结构拉索;销售本公司产品。
被担保人江苏法尔胜新日制铁缆索有限公司2007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4913.42万元,净利润1784.72万元,2007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30409.30万元,净资产为11460.1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2.31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尚未与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之间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均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本次拟借款项系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存在风险因素较小,因此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被担保人2007 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因此根据本公司章程,该担保行为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26075万元,占本公司2007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6.41%,其中对外担保6375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为19700万元,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
包括本次董事会决议提供的担保在内,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仍未超过公司2007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
六、备查文件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一次董事会决议。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08-022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一次监事会于2008年6月12日上午11:00在本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王平女士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选举王平女士担任第六届监事会主席职务。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以上决议符合《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6月13日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高管人员任命事项的
独立意见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尔胜”)董事会于2008年6月12日召开第六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的议案。同意聘请蒋纬球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请吴玉君女士、梁乐天先生、董东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聘请张卫明先生任公司财务总监,聘请张文栋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以上高管人员任期自即日起生效,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上述高管人员任命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经审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我们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协调和执行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
2、 此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事项,其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恢光平 戚啸艳 奚海清
2008 年6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