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观点评论
  • 5:环球财讯
  • 6:时事国内
  • 7:时事天下
  • 8:时事海外
  • A1:市场
  • A2:股市
  • A3:基金
  • A4:金融
  • A5:金融机构
  • A6:货币债券
  • A7:期货
  • A8:上证研究院·金融广角镜
  • T1:艺术财经
  • T2:艺术财经·市场
  • T3:艺术财经·焦点
  • T5:艺术财经·专题
  • T6:艺术财经·收藏
  • T7:艺术财经·资讯
  • T8:艺术财经·人物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创业板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产业·公司
  • B7:产业调查
  • B8:汽车周刊
  • C1:理财封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操盘计划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高手博客
  • C8:专栏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4:信息披露
  • D5:信息披露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D17:信息披露
  • D18:信息披露
  • D19:信息披露
  • D20:信息披露
  • D21:信息披露
  • D22:信息披露
  • D23:信息披露
  • D24:信息披露
  • D25:信息披露
  • D26:信息披露
  • D27:信息披露
  • D28:信息披露
  •  
      2008 年 6 月 13 日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D2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D22版:信息披露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8年06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证券代码:600581    编号:临2008-14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通知情况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5月30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会议于2008年6月12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委托他人出席的董事1人,董事武金凤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郭向阳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沈东新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决议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0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股本总额已发生变化,现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1、将1.5条 第一款“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957.6104万元”修订为:1.5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644.8935万元。

      2、将“3.1.5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8,957.6104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修订为“3.1.5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6,644.8935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适应发展需要,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按照现代企业管理精细化模式的要求,公司决定对组织机构调整如下:

      1、增设炼钢厂、轧钢厂。其中,炼钢厂下辖第一炼钢厂、第二炼钢厂两个分厂;轧钢厂下辖型材轧钢厂、棒线轧钢厂、热轧薄板厂、冷轧薄板厂等四个分厂。

      2、由总经理雷洪兼任炼钢厂厂长、总工程师周忠华兼任轧钢厂厂长。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会议时间:2008年6月30日(星期一)上午10:30时

      2、会议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议题: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详见当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出席会议资格: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2)截止2008年6月23日(如遇停牌或休市,以该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5、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8年6月27日10:00-18:00时。

      (2)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代表持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明书(均加盖公章);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股东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公司证券投资部。

      6、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陈海涛 范炎

      电话:0991-3890166、3881187

      传真:0991-3890266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六月十二日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股东代理人         先生(或女士)出席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股东代理人姓名         ,性别    ,民族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

      (二)委托人                                    的股东账户卡号码为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23日,持有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766,448,935股的     %,股东代理人代表的股份数为                 股。

      (三)股东代理人享有表决权、发言权,并以股东大会要求的表决方式表决。

      (四)股东代理人对已列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或公告)审议的以下事项(或议案)投赞成票(请列示议案名称):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股东代理人对已列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或公告)审议的以下事项(或议案)投反对票:(请列示议案名称)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股东代理人对已列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或公告)审议的以下事项(或议案)投弃权票:(请列示议案名称)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五)对列入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股东代理人享有表决权。

      (六)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股东代理人不得转委托。

      (七)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股东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营业执照注册号:

      股东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持有股份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