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七年度A股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息: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684元;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6156元
●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18日
●除息日:2008年6月1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6月26日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8年5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8年5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并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址http://www.sse.com.cn上阅览,现将有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1、以2007年末公司总股本12,251,362,273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84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发放2007年度股利。
2、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个人股东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6156元;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机构投资者和有限售条件的A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684元。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18日
2、除息日:2008年6月19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6月26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8年6月1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四、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的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有限售条件的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其中,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性质为外资股,现金股利将以港币支付,汇率按宣派股利日之前一个星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基准汇率的平均数计算。
五、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10-61462799
联系传真:010-61462805
联系地址:北京市天竺经济开发区天柱路30号
邮政编码:101312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黄斌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