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审议的持续关联交易提案获独立股东批准。
二、会议召开
1、召开时间和地点:
本次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6月13日上午9:00在本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
2、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3、召集人和主持人
本次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高明辉先生主持,公司的股东、股东代表、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相关的中介机构—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4、本次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交易规则》、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5月14日,截至5月24日下午5:00公司收到的回复计算,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为287,161,063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7.59%;实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理人代表的股份数为185,600,39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3.68%。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关联股东,其持有本公司106,578,216股须回避表决,因此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79,022,178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8.60%。
2、限售流通A股股东出席情况
限售流通A股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2,189,606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2.28%。
3、非限售流通A股股东出席情况
非限售流通A股股东(代理人)3人,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149,885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27%。
4、H股股东出席情况
H 股股东(代理人)1人,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682,687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04%。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持续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公司拟与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沈机集团)之附属子公司沈阳机床进出口有限公司、云南云机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代理协议,通过委托沈机集团之附属子公司代理本公司机床产品出口销售事宜拓展海外市场。
沈机集团之附属子公司的销售区域为不包含本公司已有独家代理的国家和地区(加拿大、韩国、巴西、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的海外市场,代理价格将按照给予其他同类代理公司的价格执行。代理产品包括:数显卧式铣镗床、刨台卧式铣镗床、落地式铣镗床,坐标镗床,加工中心、精密转台等。协议有效期内沈机集团之附属子公司将达到如下销售目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沈阳机床进出口有限公司 | 云南云机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 |
第一销售年度(12个月) | 4000 | 1000 |
第二销售年度(12个月) | 5000 | 1500 |
第三销售年度(12个月) | 6000 | 2000 |
同意78,847,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99.78%;反对175,031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赞成52,189,606(精华5,171,306)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赞成17,974 ,854 (精华17,962,454)股,反对175,031股,弃权0股。
H股赞成8,682,687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五、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吴宏儒先生和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刘和毕律师获聘为本次股东大会计票人;股东精华公司代表刘福海生先生及监事赵琼芬女士获聘为本次股东大会监票人。
六、律师见证情况
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由该所刘和毕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记录;
2、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票;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 A股600806 证券简称:昆明机床 公告编号:临2008-020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度股东年会决议公告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
1、召开时间和地点:
本次股东年会于2008年6月13日上午10:00在本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
2、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年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3、召集人和主持人
本次股东年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高明辉先生主持,公司的股东、股东代表、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相关的中介机构—香港毕马威会计师行的代表及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4、本次股东年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交易规则》、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年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年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5月14日,截至5月24日下午5:00公司收到的回复计算,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87,348,49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7.63%;实际出席本次股东年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理人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4,946,535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3.53%。
2、有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东出席情况
有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8,767,822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7.37%。
3、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东出席情况
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东(代理人)3人,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149,885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27%。
4、H股股东出席情况
流通股股东(代理人)2人,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028,828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89%。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年会共九项议案,股东以书面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逐项进行表决。
1、审议二〇〇七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84,946,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赞成158,767,82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赞成18,149,885股,反对0股,弃权0股。
H股赞成8,028,828股,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二〇〇七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84,946,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赞成158,767,82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赞成18,149,885股,反对0股,弃权0股。
H股赞成8,028,828股,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公司二〇〇七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84,946,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赞成158,767,82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赞成18,149,885股,反对0股,弃权0股。
H股赞成8,028,828股,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公司二〇〇七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07年度根据中国会计准则,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1,294千元,应首先提取盈余公积金21,129千元后,累计未分配利润225,816千元。我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242,958千元,提取盈余公积金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79,091千元;根据香港会计准则,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8,963千元,提取盈余公积金21,129千元后,累计未分配利润220,823千元。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241,452千元,提取盈余公积金21,129千元后,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77,443千元。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最低值为按香港会计准则的220,823千元。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实现的净利润首先提取盈余公积金21,129千元后,按现有股本总额424,864,883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人民币2.70元现金红利,派送现金114,713.52千元。
同意184,946,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赞成158,767,82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赞成18,149,885股,反对0股,弃权0股。
H股赞成8,028,828股,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184,946,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赞成158,767,82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赞成18,149,885股,反对0股,弃权0股。
H股赞成8,028,828股,反对0股,弃权0股。
6、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
购买保障金额为1000万美元,保费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期限一年的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障范围: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及公司补偿保险、证券类诉讼团体保障扩展。
同意179,633,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97.13%;反对5,313,278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2.8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赞成158,767,82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赞成18,149,885股,反对0股,弃权0股。
H股赞成2,715,550股,反对5,313,278股,弃权0股。
7、续聘香港毕马威会计师行和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为公司2008年度香港审计师和国内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同意184,946,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赞成158,767,82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赞成18,149,885股,反对0股,弃权0股。
H股赞成8,028,828股,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董事会提名推荐邵里先生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邵里先生简历:
邵里,男、汉族、195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副研究员,现任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邵里先生1984年2月进入昆明市二轻局工作,任办公室副主任;1987年5月进入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工作,先后任办公室主任、部长助理;1992年12月起任昆明市政府研究中心副主任;2000年8月至中共云南省委企业工委工作,先后任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 2003年2月在云南省国资委工作,任政策法规处处长;2007年10月至今在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任党委副书记。
除担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及拟于本公司出任董事而衍生之关系外,邵里先生并没有在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任其它职务。邵先生在过去三年并没有出任其它上市公司之董事职务。除上述职务外,邵先生并没有其它主要任命及资格,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层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没有关系。邵先生于本公司股份中并无拥有任何权益(定义見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
本公司与邵先生将订立服务合约。邵先生出任本公司董事之任期由股东周年大会结束起至2008年10月31日止。根据本公司有关董事酬金及津贴标准,邵先生作为本公司董事之津贴为每月人民币3,000元(除税后)。
除以上所披露者外,并无其它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亦无其它事宜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段之任何规定予以披露。
同意184,384,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99.70%;反对561,845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赞成158,767,822股,反对0股,弃权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赞成18,149,885股,反对0股,弃权0股。 H股赞成7,466,983股,反对561,845股,弃权0股。
9、审议2008年度技术改造项目报告;
2008年技改投入预算总额为16,224万元,包括四大类130项。其中:
1)2008年技改计划中的设备、仪器更新104项119台,资金预算14,380万元;
2)2008年技改计划中的设备改造15项,资金预算994万元;
3)2008年技改计划中的设备大修5项5台,资金预算146万元;
4)2008年技改计划中的基建项目6项,资金预算704万元。
同意184,946,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赞成158,767,82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赞成18,149,885股,反对0股,弃权0股。
H股赞成8,028,828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五、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张锦玉女士及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刘和毕律师获聘为本次股东大会计票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精华公司代表刘福海先生、监事赵琼芬女士获聘为本次股东大会监票人。
六、律师见证情况
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年会,并由该所刘和毕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年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股东年会会议记录;
2、股东年会表决票;
3、法律意见书。
4、《200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