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6月16日,本公司收到《中国银监会关于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有关事项的批复》(银监复)[2008]232号。中国银监会对安信信托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向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中信华东(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原则同意你公司购买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和中信华东(集团) 有限公司持有的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
二、原则同意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中信华东(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你公司的股东。
三、在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变更股权及调整股权结构的方案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后,你公司须向我会报送变更股东和调整股权结构以及变更资本金和修改公司章程等的正式申请资料,履行正式报批程序。
另,本公司自中信信托处获悉,该公司也于同日收到中国银监会对其重组安信信托有关事项原则同意的批复。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六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安信信托 编号:临2008-020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重大资产出售事宜的申请获得
有条件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8年6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事宜的申请获得有条件通过,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股票于2008年6月17日起复牌。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