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拟发14亿元无担保公司债
2008年06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陈建军
⊙本报记者 陈建军
新湖中宝昨天召开的董事会决定正式发行14亿元的公司债。公司债期限为8年,票面年利率询价区间为7.50%至9.00%。在债券存续期间第3年和第6年付息日,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或许是因为新湖中宝此次所发公司债没有担保人,新湖中宝将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确定为7.50%至9%,比由建行担保的金地集团12亿元公司债的5.4%至5.9%高出38.89%至52.54%。根据发行结果,金地集团公司债票面利率最终确定为5.5%。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级,新湖中宝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因而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也为AA-。新湖中宝表示,这说明公司的债务偿还能力较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较低。2006年,新湖中宝被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评为“总行级重点客户”。截至2007年12月31日,新湖中宝及子公司拥有银行授信约318370万元,未使用授信约44449万元。
新湖中宝表示,拟用公司债发行募集资金中的3亿元偿还银行贷款,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07年12月31日,新湖中宝银行借款总额为273921万元。其中,短期借款和一年到期的借款合计为132722亿元,占借款总额的48.45%;长期借款余额为141199亿元,占51.55%。以2007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为基准,偿还银行贷款后,新湖中宝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将下降为61.05%,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将上升为38.95%,流动比率提高为2.30,债务结构得到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