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推动国企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
2008年06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马婧妤
⊙本报记者 马婧妤
除去阻断国有资产外流通道、遏制国企利润输出这一重大意义以外,业内人士表示,征求意见稿的发布还将推动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推动分配制度以及中长期激励机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
国资委研究中心宏观战略研究部部长程伟对记者表示,征求意见稿在三方面的意义不可忽略。
首先,征求意见稿遏制了由于制度不完善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通过一系列企业在改制、运营过程中的制度规范阻止了国企通过职工持股、投资转移利润的行为;其次,从发展的角度看,征求意见稿鼓励中小型国企进行体制机制创新,有助于中小型国企以及科研、设计、高新技术类大型国企探索股权激励的有效方式,建立更加市场化的现代企业制度;再者,从企业发展、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角度看,征求意见稿将为企业改制和职工持股以及业绩考核和分配制度之间的关系划定一个清晰的边界。
一位内部人士也认为,征求意见稿对国企职工持股、投资行为做出相关规范以后,国有企业建立更加完善、科学的分配和激励机制就有了更加厚实的基础,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也应该鼓励职工参与企业决策,战略的执行,职工通过适当的方式持有国有企业股份将有利于强化执行力和凝聚力。
“以后国企员工持股、投资行为可能向更加细化的方向发展,不同行业的企业可能会探索出不同的员工持股模式,随着从中小型国企到大国企,从高新技术企业到相对垄断企业的渐进式改革的推进,最终大型国企也将探索出一个更加科学的现代企业治理之方。”上述人士表示。
此外,也有市场人士表示,在国资委鼓励央企整体上市的大背景下,很多在职工股方面存在问题的国企,在整体上市前都面临回购和清退职工持股的问题,意见出台后,国有企业可以根据相关规定逐步剥离这些职工投资企业,厘清双方的关系,这将有利于推动企业的整体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