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为0.120元,扣税后为0.108元
● 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24日
● 除息日:2008年6月25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7月2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8年4月29日召开的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07年年度
2、发放范围:公司全体股东(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另行直接派发)。
3、本次分配以326,069,8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8元,共计派发股利39,128,385.96元。
4、分派对象:截止2008年6月24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24日
2、除息日:2008年6月25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7月2日
四、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24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原国有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秘办公室
咨询地址:无锡市中山路343号东方广场8F
咨询电话:0510-82702093
传 真:0510-82700159
邮政编码:214001
六、备查文件
1、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本公司2007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原件及相关文件。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0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