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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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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12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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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12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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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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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暨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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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暨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08年06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电器            编号:临2008-13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暨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海信电器”)于2008年6月16日,收到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海信集团”)所发《关于提请海信电器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作为持有公司48.4%股份的股东,海信集团向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出增加关于存贷款业务日常关联交易的临时提案。

      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八次会议于2008年6月17日在海信大厦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七人、实际到会四人,独立董事徐向艺、汪平、王吉法以通讯方式表决,三位监事、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于淑珉主持,参会人数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提案:

      一、 关于存贷款业务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公司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海信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2008年,公司拟在海信财务公司办理存款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贷款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业务。公司在海信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通过其资金结算平台,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该提案内容详见《存贷款业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于淑珉、周厚健、林澜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 关于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案

      公司董事会已于2008年6月11日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关于召开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2008年6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提案人及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关于存贷款业务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提交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电器            编号:2008-14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存贷款业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08年,公司在海信财务公司办理存款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贷款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业务。

      ●关联董事于淑珉、周厚健、林澜回避表决。

      一、 关联交易概述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海信财务公司”)于2008年6月17日在青岛签署《金融服务协议》。2008年,公司拟在海信财务公司办理存款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贷款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业务。

      二、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1、 名称: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周厚健

      3、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4、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东海西路17号海信大厦1层

      5、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6、 成立日期:2008年6月12日

      7、 业务范围: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关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银监复〔2008〕207号)批准,业务范围包括:

      (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十)从事同业拆借。

      8、 关联关系: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8.4%的股权、持有海信财务公司85%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 定价政策:公司在海信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公司在海信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

      2、 定价依据:人民银行规定的存贷款基准利率。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影响

      公司在海信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通过其资金结算平台,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五、审议程序

      1、 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八次会议于2008年6月17日在海信大厦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七人、实际到会四人,独立董事徐向艺、汪平、王吉法以通讯方式表决,三位监事、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于淑珉主持,参会人数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存贷款业务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关联董事于淑珉、周厚健、林澜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提前将该议案通知我们;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2)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在海信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通过其资金结算平台,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六、关联交易协议

      1、 交易方:

      甲方: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 交易标的:2008年,公司在海信财务公司办理存款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贷款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业务。

      3、 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 签署日期:2008年6月17日。

      5、 交易原则:

      甲乙双方同意,如涉及乙方在本协议项下服务范围中所提供的具体服务项目将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有关的协议予以实施。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可以授权其控股公司具体履行本协议,承担相应义务,享有相应权利,并由其另行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上述具体业务合同应服从本协议,如有冲突,以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为准。

      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本协议的同时由其他金融机构提供本协议项下的金融服务。

      七、备查文件目录

      1、 四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3、 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