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主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6月18日在浙江省德清县钟管镇工业区升华大酒店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0626349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9.30%,会议由董事长沈德堂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的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沈德堂先生、吴梦根先生、夏士林先生、康列克女士、吴松根先生、杨春芳先生、李根美女士、李兆强先生、沈海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其中李根美女士、李兆强先生、沈海鹰先生为独立董事。
沈德堂先生,同意1062634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0%,弃权0股,占0%。
吴梦根先生,同意1062634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0%,弃权0股,占0%。
夏士林先生,同意1062634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0%,弃权0股,占0%。
康列克女士,同意1061998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0股,占0%,弃权63600股,占0.06%。
吴松根先生,同意1061998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0股,占0%,弃权63600股,占0.06%。
杨春芳先生,同意1061998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0股,占0%,弃权63600股,占0.06%。
李根美女士,同意1061998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0股,占0%,弃权63600股,占0.06%。
李兆强先生,同意1061998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0股,占0%,弃权63600股,占0.06%。
沈海鹰先生,同意1061998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0股,占0%,弃权63600股,占0.06%。
(二)、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鲍希楠先生、史凤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徐红彪先生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鲍希楠先生,同意1062634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0%,弃权0股,占0%。
史凤章先生,同意1062634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0%,弃权0股,占0%。
(三)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1062634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0%,弃权0股,占0%。
(四)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062634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0%,弃权0股,占0%。
(五)关于修改《公司治理纲要》的议案;
同意1062634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0%,弃权0股,占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刘志华和金春燕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用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18日
股票简称:升华拜克 股票代码:600226 编号:2008-016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6月18日在浙江省德清县钟管镇工业区升华大酒店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8人,康列克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委托沈德堂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3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沈德堂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沈德堂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通过, 0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吴梦根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通过, 0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选的议案;
1、选举李兆强先生、沈海鹰先生和沈德堂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李兆强先生为召集人;
2、选举沈德堂先生、吴梦根先生、康列克女士、李根美女士和李兆强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沈德堂先生为召集人;
3、选举吴梦根先生、李兆强先生、李根美女士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李根美女士为召集人;
4、选举杨春芳先生、沈海鹰先生、李兆强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沈海鹰先生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9票通过, 0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张文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通过, 0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徐芬女士为公司四届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9票通过, 0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姚云泉、吴松根、高敏华、王信培、蒋东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储消和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王信培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时,聘任蒋东民先生兼任公司锆谷分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通过, 0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总工程师的年度薪酬实行年薪制和风险奖励基金。
表决结果:9票通过, 0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上述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聘任事项。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18日
附件:
沈德堂,男,1966年生,大专文化,工程师。曾任德清县生物化学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升华(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现任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拜克开普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梦根,男,1964年生,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德清县筏头乡党委书记,德清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湖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乡镇企业局副局长,湖州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文骏,男,1963年出生,高级经济师,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西省抚州市计划委员会下设投资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江西省抚州市商业局党委书记、物资局局长,浙江升华强磁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升华集团德清华源颜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内蒙古拜克生物有限公司董事长。
姚云泉,男,1969年生,大专文化,工程师。曾任德清县生化总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分厂厂长,现任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拜克生物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松根,男,1965年生,高中文化,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高敏华,男,1965年生,大专文化,高级经济师。曾任浙江德清拜克生物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州新奥特医药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湖州海普医药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王信培,男,1965年生,大专文化,曾任德清县生化总公司销售副总经理、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二部负责人,现任浙江升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蒋东民,男,1964年生,大学文化,高级经济师。曾任江苏新兴化工集团副总经理兼董事、宜兴东方化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升华集团湖州锆谷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锆谷公公司总经理。
徐芬,女,1979年出生,大学文化,曾任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储消和,男,1968年生,高级工程师,制药工程硕士。曾任安庆跃进化工厂技术员、分厂厂长,广东东莞奥斯威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厂长, 广东东莞市国宏天然色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开发部经理,现任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股票简称:升华拜克 股票代码:600226 编号:2008-017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6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鲍希楠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选举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选举鲍希楠先生为公司四届监事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6月18日
附简历:
鲍希楠,男,1959年生,高中文化,高级经济师,曾任德清县钟管坩埚厂车间主任、副厂长、厂长等职,现任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