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通过分红派息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8年4月28日召开的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在2008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及http://www.cninfo.com.cn 上。
二、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62,396,051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5.0元(含税,B股暂不扣税。扣税后,A股个人股东及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人民币)。
B 股现金红利按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08年4月29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汇率中间价(1 港元=0.8972元人民币)折合港币支付。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A股:
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25日;
除息日:2008年6月26日;
B股:
最后交易日:2008年6月25日;
除息日:2008年6月26日;
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3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8年6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截止2008年6月30日下午(最后交易日:2008年6月2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B股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无限售条件A股现金红利于2008年6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A股有限售条件股东持有(包含高级管理人员锁定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2、B股现金红利于2008年6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若B股投资者在2008年6月30日办理了“中集B”转托管,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六、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财务管理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蛇口工业区港湾大道2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
咨询联系人:王心九、耿潍蓉
咨询电话:0755-26691130 传真电话:0755-26813950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