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通讯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二OO八年六月十三日以传真方式通知,并于二OO八年六月十九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保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美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张美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六月十九日
附:张美女士个人简历:
张美:女,33岁,会计师。1997年7月毕业于浙江树人大学会计专业。1997年至今在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历任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2008年6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讨论的《关于聘任张美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有关情况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查阅张美女士的个人履历,具有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其任职资格合法。
2、公司董事会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聘任张美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汪祥耀、曾苏、单伟光
二OO八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