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二○○八年六月十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二○○八年六月二十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局十一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
一、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发集团委托营销公司销售绿洋山庄的议案》;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袁小波、刘亚非、李光宁回避了表决。详见今日关联交易公告。
二、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08-034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08年7月7日(星期一)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召开时间: 2008年7月7日上午10:00。
3、股权登记日:2008年7月3日。
4、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拱北丽景花园华发楼六楼会议室。
5、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8年7月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权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参加竞买柠湖土地的议案》。具体内容见2008年6月17日第六届董事局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见2008年5月30日第六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预先登记;
(3)委托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08年7月4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00-3: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拱北丽景花园华发楼证券部。
4、联系方式:广东省珠海拱北丽景花园华发楼。
联系电话:0756-8131632
传真:0756-8883298
邮编:519020
联系人:阮宏洲、高奇、张俊新
四、其他事项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会议会期半天。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8年 月 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08-035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珠海经济特区华发集团公司将绿洋山庄楼盘全权委托给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华发房地产营销顾问有限公司销售。
●关联人回避事宜:公司董事局成员由11人组成,其中关联股东派出的董事3人,非关联董事8人,关联董事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此次委托销售有利于公司更加健康地发展,避免同业竞争。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8年6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发集团委托营销公司销售绿洋山庄的议案》,珠海经济特区华发集团公司将绿洋山庄楼盘全权委托给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华发房地产营销顾问有限公司销售。
二、关联方介绍
1、珠海经济特区华发集团公司
珠海经济特区华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前身成立于 1986 年5月,1991年经珠海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以珠特函[1991]61号文批准变更为现名,目前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是珠海国资委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为袁小波。华发集团经营范围为:轻工业品、黑色金属等商品的出口和轻工业品、仪器仪表等;商品的进口(按粤经贸进字〔1993〕254号文经营);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保税仓储业务(按海关批准项目);转口贸易(按粤经贸进字〔1995〕256 号文经营)。
2、 珠海华发房地产营销顾问有限公司
珠海华发房地产营销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销公司”)注册资本7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信息咨询等,本公司持有90%股份,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华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持有10%股份,因此,营销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华发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2008年5月30日,华发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78,955,04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903%。营销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华发集团全资拥有并已托管给本公司的绿洋山庄二期项目,该项目位于吉大水湾路238号。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主要内容:经与华发集团协商,本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发集团委托营销公司销售绿洋山庄的议案》。
2、定价政策:以房地产市场销售代理收费标准为基础,经过协商后确定。
3、交易价格:销售代理费为绿杨山庄项目销售金额的1%,预计将发生的总金额约为2000万元左右。
4、关联交易的生效: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将于签订《商品房营销代理合同》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此次委托销售有利于公司更加健康地发展,避免同业竞争。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委托销售有利于公司更加健康地发展,避免同业竞争。公司董事局在对本次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商品房营销代理合同》。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 O O八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