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白城2×60万千瓦新建工程项目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2008年06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08-01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白城2×60万千瓦新建工程项目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近日,从公司实际控制人处获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08]138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吉林中电投白城电厂2×60万千瓦“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下称:核准文件),批准了公司拟投资的白城2×60万千瓦新建工程项目。
该项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和第一大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履行股改承诺事项,将项目转由吉电股份开发建设的电源项目之一。该等投资行为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2007年9月13日和2007年9月29日刊载于巨潮咨询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核准文件,本工程动态投资46.71亿元。项目资本金为9.35亿元,约占动态投资的20%,资本金以外所需37.36亿元资金,以国内商业银行贷款解决。本工程投资方组建的项目公司负责电厂的建设、经营管理和贷款本息的偿还。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