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通知情况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08年6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6月20日上午10:00在本公司召开。会议由徐和谊董事长主持。9名董事,5名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6名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360026129股,占公司总股本(811408500股)的44.371%。公司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经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以360026129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占到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福田环保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蒙派克工厂的议案》:
(一)同意收购北京福田环保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蒙派克工厂的议案;
(二)授权经理部门办理资产交接、过户等相关事宜。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孙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会议出具了《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日
附: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