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于2008年6 月17 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8 年6月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徐红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5人,实际表决的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 年修订版)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大连晟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的股权的议案》
此次收购大连晟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的股权有利于公司加大对房地产项目的投入力度,为未来几年公司的经营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富溢投资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公告》
为提升公司自有资金利用效率,2008 年6 月19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富溢投资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顺创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在深圳签署委托贷款合同,华富溢公司将自有资金1 亿元人民币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贷款给深圳市顺创贸易有限公司,委托贷款期限为3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 年6 月20 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地产 编号:临2008-023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出资400万元收购王忠斌、持有的大连晟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的股权;
●此次本公司出资收购大连晟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鼎公司)20%的股权事宜为非关联交易;
●本次资产收购将有利于公司加大对房地产项目的投入力度,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一、交易概述
1、2008年6月19日,本公司与王忠斌签署了《大连晟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以现金400万元受让王忠斌持有的大连晟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的股权。
2、此次本公司出资收购大连晟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的股权事宜为非关联交易;
3、定价依据:本次收购价格拟以经审计的“晟鼎公司”截至2008年6月15日的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截至2008年6月15日,“晟鼎公司”净资产账面值为20,781,852.62元。
3、本次资产收购经公司2008年6月20日召开的三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资产收购无需报股东大会审批。
二、 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1、大连晟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在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5月14日,注册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莲青巷4-1-1号,法定代表人:王忠斌,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凭资质经营);国内一般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经济信息咨询。
大连晟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
2、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0月9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A座16层,法定代表人:徐红,注册资本:人民币43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不含土地成片开发;高档宾馆、别墅、高档写字楼和国际会议中心的建设、经营;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大连晟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在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5月14日,注册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莲青巷4-1-1号,法定代表人:王忠斌,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大连晟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的股权,自然人王忠斌持有大连晟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0%的股权。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08)京会兴(审)字第4-682号《审计报告》,“晟鼎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项 目 | 2008年6月15日 |
总资产 | 416,972,177.35 |
总负债 | 396,190,324.73 |
净资产 | 20,781,852.62 |
净利润 | 1,754,082.50 |
“晟鼎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凭资质经营);国内一般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经济信息咨询。
“晟鼎公司”2008年5月21日参加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关于(2008)-2号地块(位于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北侧、西安路南侧、西部通道西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并以38,260万元竞买价格成为该地块竞得人,大连市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交易中心出具了《大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成交通知单》。审计截止日,“晟鼎公司”已支付了土地保证金38,260万元,并取得大连市土地储备中心开具的土地保证金专用收款收据,但尚未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股权转让协议中:股权转让方为王忠斌;股权受让方为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转让股份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00万元。
3、本协议签订后的2日内,股权转让方同意股权受让方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对“晟鼎公司”进行财务和法律审计,5日内审计完毕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经转让、受让双方代表人签字认可后,本协议立即生效。
4、本协议生效后2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股权转让协议的公证手续,并由受让方负责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递交股东变更申请。自取得公证书后的5日内,受让方负责取得受让方持有“晟鼎公司”80%股份的营业执照。受让方在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之日起3日内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400万元。
五、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本公司出资收购大连晟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的股权后,本公司累计持有“晟鼎公司”80%的股权,这将有利于公司加大对房地产项目的投入力度,为未来几年公司的经营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增强对抗市场风险的能力。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大连晟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2、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08)京会兴(审)字第4-682号《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 年6 月20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地产 编号:临2008-024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借款方:深圳市顺创贸易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 1 亿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期限:三个月
● 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20%(合同履行期内,如调整利率,则调整后不低于年利率20%)
一、委托贷款概述
2008 年6 月19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富溢投资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顺创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在深圳签署委托贷款合同,华富溢公司将自有资金1 亿元人民币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贷款给深圳市顺创贸易有限公司,委托贷款期限三个月。
二、贷款方基本情况
贷款方名称:深圳市顺创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18楼1803房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雄
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具体按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经营)。
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款:1 亿元人民币
2、委托贷款用途:购买原材料
3、委托贷款期限:三个月
4、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20%(合同履行期内,如调整利率,则调整后不低于年利率20%)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华富溢公司在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通过委托银行贷款给深圳市顺创贸易有限公司,以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深圳市中恒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上述委托贷款提供担保,同时深圳市顺创贸易有限公司股东自然人陈少鞍为上述委托贷款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使本次委托贷款风险得到控制。
本次委托贷款对本公司整体效益的提升具有积极意义。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三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华富溢公司与深圳市顺创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署的委托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 年6 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