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钰二股东悉数出售股权
2008年06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赵一蕙)
东方金钰第二大股东鄂州市民康企业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1810.30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14%),以5.35元/股的价格分别转让给两自然人。其中,民康企业将其所持公司1010万股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的2.87%)转让给徐暮斌,转让金额为5403.5万元;将所持公司800.3034万股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的2.27%)转让给赛荣昌,转让金额为4281.6232万元。本次转让后,民康企业不再持有东方金钰股权。
(赵一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