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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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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10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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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10版:信息披露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划转提示性公告
    关于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及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实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协议转让限售流通股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增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
    及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公告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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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协议转让限售流通股的提示性公告
    2008年06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编号:临2008-09

      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协议转让限售流通股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鄂州市民康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康企业)是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8,103,0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其所持限售流通股限售期截止日为2010年5月29日。公司近日接到通知,民康企业分别与自然人徐暮斌、赛荣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受让方。根据相关信息披露规定,本公司就该股权转让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权转让概述

      民康企业将其所持本公司10,10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的2.87%转让给自然人徐暮斌,转让价格为5.35元/股;将其所持本公司8,003,034股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的2.27%转让给自然人赛荣昌,转让价格为5.35元/股。本次转让后,民康企业不再持有本公司股权。

      1、转让标的:民康企业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8,103,0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

      2、转让价格金额:转让价格均为5.35元/股。受让方徐暮斌应付转让金额人民币伍仟肆佰零叁万伍仟元整(54,035,000元);受让方赛荣昌应付转让金额人民币肆仟贰佰捌拾壹万陆仟贰佰叁拾贰元整(42,816,232元)。

      二、 转让方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鄂州市民康企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鄂州市八卦石(南浦北路27号)

      法定代表人:陈秀枝

      注册资金:捌佰万元整

      注册号:420701210043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私营)

      经营范围:电子建筑材料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五金交电与百货销售。

      成立日期:1992年11月8日

      营业期限:长期

      三、受让方基本情况介绍。

      1、徐暮斌,身份证号:33022619720708783x,性别:男,国籍:中国,居住地: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建设路16号之一。

      2、赛荣昌,身份证号:530112195803111650,性别:男,国籍:中国,居住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江路金康园124栋1单元A座。

      四、其他事项。

      受让人徐暮斌、赛荣昌均承诺就本次受让限售流通股承诺如下:

      同意参与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并遵守民康企业在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做出的承诺,包括:

      (1)如因未达到承诺实现的经营业绩设定目标而触发了股份追送条款,则在股份追送实施完毕日后十二月内不上市流通,在前项承诺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但禁售期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不少于三十六个月。

      (2)若没有触发股份追送承诺,则自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在前项承诺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

      五、备查文件

      1、 股权转让协议

      2、 承诺函

      3、 受让人身份证复印件

      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