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划转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接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科工集团”)通知,“科工集团”于2008年6月23日与下属单位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航天三院”)签订了《股权划转协议》,“科工集团”拟将其持有的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技”)的部分股份无偿划转给“航天三院”。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截止2008年6月23日,“科工集团”持有“航天科技”39,188,441 股,占航天科技总股本的17.67%。其中22,176,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航天科技总股本的10%;17,012,441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航天科技总股本的7.67%。根据协议:“科工集团”将其持有的28,096,992股无偿划转给“航天三院”,其中11,084,55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012,441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划转部分占航天科技总股本的12.67%。
二、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科工集团”仍持有航天科技股份11,091,449股,占航天科技总股本的5%;“航天三院”持有航天科技股份28,096,992股,占航天科技总股本的12.67%。航天三院将成为本公司直接第一大股东,科工集团作为航天三院的单一股东将继续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三、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不变,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总 股 本 221,759,998 股 100%
航天三院 28,096,992股 12.67 %
科工集团11,091,449股 5%
其 他 182,571,557 股 82.33%
四、上述划转协议签署后,已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本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科工集团”与“航天三院”签署股权划转协议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分别编制了简式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
关于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航天科技
股票代码:00090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云岗北区西里1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云岗北区西里1号
联系方式:010-88539267
日期: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该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事宜尚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后方可实施。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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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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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的有关情况
中国航天三院为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军工科研事业单位,国有股权管理单位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航天三院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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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情况
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是我国从事飞航式导弹研究、设计、试制和生产的科研生产基地,下设一个总体设计部、十个专业技术研究所、两个总装厂、四个保障类单位及五个军民结合型子公司。院属科研生产单位均通过了GJB9001A-2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保密资格认证,取得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所受处罚及仲裁的情况
最近五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管介绍
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资料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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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在最近5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六、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下属公司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权益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航天科技的股份。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航天科技2,809.6992万股股份,持股比例将增加至12.67%。
二、未来12月内持股意向
本次股权划转后,航天科技拟向特定对象中国航天三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详见航天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故中国航天三院在未来12个月内有意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股权划转的基本情况
2008年6月23日,航天科工集团与中国航天三院签订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当事人:航天科工集团(出让方)、中国航天三院(受让方)。
2、转让股份的数量及比例:航天科工集团将其所持有的航天科技12.67%股权(计2,809.6992万股,其中含限售流通股1701.2441万股,占航天科技总股本的比例为7.67%)无偿划转给中国航天三院。
3、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目前为国有股权,划转完成后仍为国有股权。
4、协议签订时间:2008年6月23日
5、协议生效及条件:
协议在下列条件都满足时生效:
1)本协议双方法定或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
2)经国资委批准;
此外,本次股权划转还需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方可进行。
二、受让方需披露的其他情况
1、2008年5月30日,航天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权划转及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并于2008年6月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详见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2、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前,集团公司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航天科技17.67%股权;集团公司100%控股三院。
3、本次股权划转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中国航天三院具备受让航天科技股权的主体资格和资金实力,本次划转有利于航天科技的发展。
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股权划转标的为航天科工集团持有的航天科技12.67%股权,计2,809.6992万股(其中含限售流通股1,701.2441万股,占航天科技总股本的比例为7.67%)。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股权划转未附加特殊条件,除上述《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外,不存在其他补充协议;协议双方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没有其他安排,亦未就出让人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划转须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本次股权划转须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方可进行。目前,有关批准程序正在报批之中。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中国航天三院在本次股权划转前六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第六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二十四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下属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没有进行过任何以下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过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其他任何类似的安排。
第七节 资金来源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航天科工集团签订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取得标的股权,不涉及现金交易。
第八节 后续计划
为推动国有资源优化配置,中国航天三院拟受让航天科工集团所持上市公司12.67%的股权。
(一)中国航天三院持有、处置航天科技股份计划
本次划转后,中国航天三院持有航天科技股份占航天科技总股本比例将为12.67%,为上市公司直接第一大股东。本次划转后,上市公司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中国航天三院作为特定对象拟认购此次发行之股份,故中国航天三院持股比例将有所增加。此外,中国航天三院尚无继续增持、处置航天科技股份的计划。
(二)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调整
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划转发生变更,后续计划将根据上市公司拟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情况进行调整。
(三)资产重组计划
本次划转完成后12个月内,除上述拟认购上市公司此次发行之股份外,中国航天三院尚无其他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四)董事会及高管人员的调整
本次划转完成后,中国航天三院作为上市公司直接第一大股东将视需要对航天科技的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充实或调整,目前中国航天三院尚无关于上述调整的具体计划。中国航天三院与其他股东之间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也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
(五)上市公司组织结构的重大调整
上市公司的组织结构不会因本次股权划转发生重大调整,后续计划将根据上市公司拟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情况进行调整,以确保公司的业务顺利开展。目前尚无上述调整的具体计划。
(六)上市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拟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有待董事会议商订提出草案。
(七)其它重大计划或安排
2008年5月29日,中国航天三院与上市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框架协议》,对上市公司拟向中国航天三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事项进行约定。上述协议经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详见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除上述安排外,中国航天三院未与其他股东之间就上市公司其他股份、资产、负债或者业务存在任何合同或者安排。
(八)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航天三院无其他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第九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航天科技的控股股东不发生变化,仍为航天科工集团。
本次股权划转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将不会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业务经营的各个环节与中国航天三院保持独立。
二、关联交易情况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次股权划转前,中国航天三院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本次股权划转不会导致新的关联交易产生。
为规范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中国航天三院承诺如下:对于承诺方及其关联方将来与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方将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遵 循市场定价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公允,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同业竞争及相关解决措施
航天科技目前主营业务为航天产品、汽车电子仪表、环保检测产品等,与中国航天三院及控股股东航天科工集团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本次股权划转不会导致同业竞争的发生。
为避免将来产生同业竞争,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中国航天三院承诺如下:承诺方作为上市公司的直接第一大股东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经营与上市公司相同的业务;亦不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上市公司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承诺方同时保证不利用其股东的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并且承诺方将促使承诺方全资拥有或其拥有50%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相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1. 中国航天三院事业法人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 中国航天三院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 航天科工集团与中国航天三院签订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4. 中国航天三院与上市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协议》
5. 中国航天三院关于前六个月内买卖航天科技股票情况的相关证明
6. 中国航天三院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7. 中国航天三院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8. 中国航天三院关于最近5 年内未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和未涉及重大诉讼的说明
9. 中国航天三院关于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说明
10. 中国航天三院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宋欣
2008年 6 月 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盖章)
法定代表人:宋欣
2008年 6 月 24 日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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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签章)
法定代表人:宋欣
日期:2008年 6 月24 日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关于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航天科技
股票代码:00090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8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8 号
联系电话:010-68370296
日期: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事宜尚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后方可实施。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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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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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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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在最近5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航天科工集团持有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其他上市公司有: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和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航天科工集团持股比例分别为35.55% 和19.15%;
此外,航天科工集团实际控制达到或超过5% 的其他上市公司有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和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航天科工集团间接持股比例分别为47.01%,27.82%和46.32%。
第二章 持股目的
航天科工集团拟将所持航天科技12.67%股权(2,809.6992万股,其中含限售流通股1701.2441万股,占航天科技总股本的比例为7.67%)无偿划转至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本次股东持股变动完成后,航天科工集团对航天科技直接持股比例降至5%。由于三院系集团公司全资控股,航天科技的控股股东为集团公司,故本次股权划转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划转后,航天科技拟向特定对象中国航天三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详见航天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由于三院控股股东为集团公司,故航天科工集团在未来12个月内有可能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三章 权益变动方式
一、航天科工集团持有航天科技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前,航天科工集团直接持有航天科技3,918.8441万股股份,直接持股比例为17.67%。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航天科工集团将直接持有航天科技1,109.1449万股股份,直接持股比例将降至5%。
二、《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2008年6月23日,航天科工集团与中国航天三院签订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当事人:航天科工集团(出让方)、中国航天三院(受让方)。
2、转让股份的数量及比例:航天科工集团将其所持有的航天科技12.67%股权(计2,809.6992万股,其中含限售流通股1701.2441万股,占航天科技总股本的比例为7.67%)无偿划转给中国航天三院。
3、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目前为国有股权,划转完成后仍为国有股权。
4、协议签订时间:2008年6月23日
5、协议生效及条件:
协议在下列条件都满足时生效:
1)本协议双方法定或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
2)经国资委批准;
此外,本次股权划转还需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方可进行。
三、出让方需披露的其他情况
1、2008年5月30日,航天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权划转及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并于2008年6月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详见:http://www.cninfo.com.cn)。
2、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前,航天科工集团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航天科技17.67%股权;航天科工集团100%控股中国航天三院。
3、本次股权划转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航天科工集团在本次股权划转前对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已进行了合理调查和了解,认为中国航天三院具备受让航天科技国家股的主体资格和资金实力,有利于航天科技的发展。
4、出让方不存在其对上市公司的未清偿负债,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担保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四、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股权划转标的为航天科工集团持有的航天科技12.67%股权,计2,809.6992万股,其中含限售流通股1701.2441万股,占航天科技总股本的比例为7.67%。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股权划转未附加特殊条件,除上述《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外,不存在其他补充协议;协议双方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没有其他安排,亦未就出让人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划转须获得国资委的批准。本次股权划转须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方可进行。目前,有关批准程序正在报批之中。
第四章 前6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航天科工集团在本次股权划转前六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第五章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不存在与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有关的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与信息。
第六章 备查文件
1、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与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签订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3、 本次股权划转前六个月内,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不存在买卖航天科技股票的证明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方向明
2008年 6 月2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方向明
2008年 6 月24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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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方向明
2008年 6 月24 日
航天科技、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航天科工集团、集团公司 | 指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航天科技现控股股东,目前持有航天科技17.67%的股权 |
中国航天三院、三院 | 指 | 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 |
本次股权划转、本次划转 | 指 |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拟将所持公司12.67%的股权划转给下属单位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之行为 |
本报告书 | 指 | 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关于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股票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名称 | 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 |
法定代表人 | 宋欣 |
开办资金 | 99,913万元 |
成立日期 | 1961年9月1日 |
注册地址及住所 | 北京市丰台区云岗北区西里1号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 | 事证第110000002221号 |
经营范围 | 开展飞行器工程研究,促进航天科技发展,飞行器工程研究,技术协作组织,所属单位管理,相关研究生培养,专业培训与技术开发服务 |
股东名称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云岗北区西里1号 |
联系电话 | 010-88539267 |
传真 | 010-68376559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宋欣 | 院长 | 中国 | 北京 | 无 |
于世元 | 书记 | 中国 | 北京 | 无 |
董群 | 副书记 | 中国 | 北京 | 无 |
魏毅寅 | 副院长 | 中国 | 北京 | 无 |
史新兴 | 副院长 | 中国 | 北京 | 无 |
李立新 | 副院长 | 中国 | 北京 | 无 |
张恩海 | 总会计师 | 中国 | 北京 | 无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平西路45号 |
股票简称 | 航天科技 | 股票代码 | 00090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丰台区云岗北区西里1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2个以上上市公司控制权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0 股 持股比例: 0%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变动数量:2,809.6992万股 变动比例:12.67%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注:本次股权划转后,航天科技拟向特定对象中国航天三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故三院在未来12个月内有意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 □ 否 √ |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 求的文件 | 是 √ 否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注:不适用 |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 √ 否 □ |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 □ 否 √ 注: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 √ 否 □ 注:相关国资手续报批中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 关股份的表决权 | 是 □ 否 √ |
航天科技、上市公司 | 指 |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航天科工集团、集团公司 | 指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航天科技控股股东,目前持有航天科技17.67%的股权 |
中国航天三院、三院 | 指 | 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 |
本次股权划转 | 指 | 航天科技现控股股东航天科工集团拟将所持航天科技12.67%的股权无偿划转给中国航天三院之行为 |
本报告书 | 指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关于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名称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许达哲 |
注册资本 | 720,326万元 |
成立日期 | 1999年6月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8 号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注册号1000001003185号 |
经营范围 | 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航天产品、工业控制自动 化系统及设备、保安器材、化工材料、建筑材料、金属制品、机械设备、电子及 通讯设备、计量器具、医疗器械、汽车及零配件的研制、生产、销售,航天技术 的科技开发、技术咨询;建筑工程设计、监理、勘察,工程承包,物业管理、自 有房屋租赁,货物仓储等。 |
姓名 | 职位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许达哲 | 总经理 | 中国 | 北京 | 无 |
承文 | 副总经理 | 中国 | 北京 | 无 |
方向明 | 副总经理 | 中国 | 北京 | 无 |
曹建国 | 副总经理 | 中国 | 北京 | 无 |
刘跃珍 | 总会计师 | 中国 | 北京 | 无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平西路45号 |
股票简称 | 航天科技 | 股票代码 | 00090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8 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直接持股数量:3,918.8441万股 持股比例:17.67% 注:截至2008年 权益股份数量:7,275.9456万股 持股比例: 32.81% 6月3日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本次权益变动直接持股变动数量:2,809.6992万股 变动比例:12.67% 本次权益变动后直接持股数量:1,109.1449万股 持股比例:5.0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注: 本次股权划转后,航天科技拟向中国航天三院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由于三院系集团公司全资控股,故未来12个月内航天科工集团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有可能增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是否存在未清偿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担保,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