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方便投资者通过互联网投资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基金,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www.galaxyasset.com(鼠来宝)申购本公司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基金实行优惠申购费率。详情如下:
一、费率优惠时间
2008年6月30日起。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www.galaxyasset.com(鼠来宝)申购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
三、适用基金范围
1.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668,以下简称“银河成长”)
2.本公司新增基金的网上交易将另行公告。
四、适用业务范围
申购业务。
五、有关费率说明
1.持有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浙商银行和地方商行农信社银行卡进行网上交易申购银河成长基金,基金申购优惠费率为0.6%。基金相关公告中规定的相应正常申购费率低于0.6%的,执行相应公告规定的正常申购费率。
注:地方商行农信社包括杭州市商业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长沙市商业银行、富滇银行、顺德农村信用社、南京银行、温州银行、金华市商业银行、济南市商业银行、鄞州银行、石家庄市商业银行、烟台市商业银行和德州市商业银行等银行。
2.持有招商银行银行卡进行网上交易申购银河成长基金,基金申购优惠费率为基金相关公告中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的80%;按此标准计算的优惠申购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网上交易申购费率按原费率执行。
六、重要提示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www.galaxyasset.com(鼠来宝)支持农行、建行、招行、兴业、浦发、中信、光大等20余家银行的借记卡进行在线支付;
2.开通网上交易业务详情请参阅《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指南》(详见本公司网站);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4.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监管规定的要求进行公告。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者投资于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本公司网址:www.galaxyasset.com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免长途费)。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6月25日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延长定期定额投资优惠活动时间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经参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开展的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推广活动,并于2007年12与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公告名称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定期定额投资优惠活动的公告》。现经双方协商,决定将基金定投优惠活动时间延长至2008年12月31日。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邮储银行基金定投推广活动,相关基金定投费率优惠措施如下:
1、对于在2008年6月20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成功办理的基金定投计划,约定申购基金的申购费率不为0的,定投申购费率永久享受8折优惠(若因监管政策调整等原因邮储银行有权公告停止该优惠)。
2、对于不在该活动期间办理的定投计划,不进行申购费率优惠。在活动期间办理的基金定投,因投资者资金账户不足约定金额在约定申购日资金连续三次失败自动取消后,在活动结束后再次办理基金定投的,不再享受优惠。
3、适用基金
银河银联稳健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稳健,基金代码:151001)
银河银联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收益,基金代码:151002)
二、其他事项:
1、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其他未明事项,请投资人遵循本公司《基金合同》的规定以及邮储银行基金业务相关规定。
2、投资人可同时申请基金定投及进行日常基金申购。
3、基金定投规则如有变动,请以最新公告为准。
三、咨询方法
1、中国邮储银行网址: www.psbc.com
2、中国邮储银行客户服务电话:11185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 www.galaxyasset.com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0860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业务的公告
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许可【2008】355号),于2008年3月31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 年5月26日正式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 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定于2008 年6月30日开始办理申购业务(本基金简称:银河成长;基金代码:519668)。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908号金岸大厦3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908号金岸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李锡奎
电话:(021) 65956688/35104666—6726
传真:(021)65956615
联系人:何玶
客户服务热线:400-820-0860、021-35104688
网站:www.galaxyasset.com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A-F座3楼
电话:010-68068788
传真:010-68017906
联系人:郑锋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水阴路2号华信大厦东座9楼12室
电话:020-37602205
传真:020-37602384
联系人:连少铃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310号恒运大厦四层
电话:0451-53902200
传真:0451-53905528
联系人:孙永林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太平南路1号新世纪广场B座805室
电话:025-84671297
传真:025-84523725
联系人:王伟
(6)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407室
电话:0755-82707511
传真:0755-82707599
联系人:易宇宁
2、网上直销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www.galaxyasset.com(鼠来宝)。
3、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的基金代销指定营业网点。
4、场内代销机构
场内申购通过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经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交所会员(具体名单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场内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办理。
以上各销售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工作日办理业务的具体时间和其它有关信息、规定等事项,请以各销售机构在当地媒体上刊登的公告或各销售网点的公告为准。
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二、申购业务安排
(一)日常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办理申购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交易的工作日。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交易所的交易时间。
在基金开放日,投资者提出的申购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目前为下午3:00)之前,其基金份额申购视为当日的交易申请;如果投资者提出的申购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之后,其基金份额申购视为下一开放日的交易申请。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的价格。
(二)申购的数额限制
1、申购的数额限制
(1)场外交易时,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首次申购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场内交易时,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首次申购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且每笔申购金额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同时单笔申购最高不超过99,999,900元。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的数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三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具体规则请参照本基金各销售代理机构的规定。
(三)申购费率
1、 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申购金额 | 申购费率 |
50万元以下 | 1.50% |
50万元(含)-200万元 | 1.20% |
200万元(含)-500万元 | 0.80% |
500万元(含)以上 | 1000元/笔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并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将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开放日常申购业务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投资者亦可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或联系本公司客服中心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公司网址:www.galaxyasset.com
客服热线:400-820-0860
五、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的有关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三个月的时间起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将另行公告。
六、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