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债简称:民生转债 转债代码:100016 编号 临 2008—03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截止日期为2008年6月23日,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6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表18份,收回18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投保方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投保方案的议案》,会议决定通过该项议案,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决定具体保险单签订事宜,具体为:
一、投保对象
本行董事、监事;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总行内设部门和分行(含直属支行)第一负责人,包括总行部门总经理、分行行长、事业部制机构总裁,以及上述机构中承担副职(主持工作)的高管人员;我行外派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投保险种、投保金额和保费
投保“D&O保险”(每年续保)和6年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投保额度为3000万美元,保费控制在98.6万美元以内(含保险经纪费)。目前,先启动“D&O保险”,2008年保费控制在16.7万美元以内,6年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将根据公司海外上市进程相应启动。
三、承保范围
承保公司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职不当行为而产生的个人赔偿责任;承保公司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为其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有关赔偿损失;承保公司因不当行为违反证券法规的有关赔偿责任;承保公司与不当雇佣行为有关的法律赔偿责任。
四、保险架构、承保公司及承保份额
根据公司投保金额,采用共保模式进行D&O保险架构安排,选用美国联邦保险公司作为首席承保人,美国美亚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参保人,共同参与公司保险安排。四家保险公司承保份额依次为30%、25%、25%和20%,即900万美元、750万美元、750万美元和600万美元,以上共计3000万美元。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成立中国民生银行私人银行部的决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成立中国民生银行私人银行部的议案》,会议决定通过该项议案,同意成立私人银行部。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成立中国民生银行票据业务部的决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成立中国民生银行票据业务部的议案》,会议决定通过该项议案,同意成立票据业务部。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