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梅雁终止一股权转让
2008年06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赵一蕙)
*ST梅雁今日公告,宣称公司与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新外贸”)一股权转让事宜终止。
根据双方之前协议,上市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广东梅县梅雁电解铜箔有限公司和梅县金象铜箔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转让给广新外贸下属的广东广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广新控股”)。公司今日披露,由于在《股权转让意向书》的有效期90天内,公司与广新控股就股权转让事宜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因此该意向书全部条款从公告之日起自然失效,股权转让事宜就此终止。(赵一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