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6月25日在安钢会展中心第二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王子亮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李存牢先生主持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8人,持有股份数15728121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5.7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3877627股,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回避表决。
2、审议并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度津贴预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度津贴为3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人。
表决情况:同意1572812116股,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北京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朱玉栓和吴团结先生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