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19日分别以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8年6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于世光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董事毛振华,独立董事丁宝山、杨学桐因故未参加会议,分别委托董事于宏英、独立董事马元驹、王建军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召开及决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董事对议案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制度》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毛振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现《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为: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2 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修订为: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为青海华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担保期间的议案》
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给控股子公司青海华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原决议中同意为其提供担保的期限为2年,为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展,经营收益持续稳定,董事会决定更改原有担保期限,担保期限至本息偿清为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