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于2008年6月21日以书面发出通知,于2008年6月25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杨延良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更正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司公告的临2008-023《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 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08-023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截止2007 年12月31日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08]第2296号),本公司于2008 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刊登。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监发行字[2007] 500 号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报告进行了修订,并重新出具了中瑞岳华专审字[2008]第750 号《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修订后的《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瑞岳华专审字[2008]第750号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纸业”)截至2007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博汇纸业公开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博汇纸业公开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博汇纸业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和证据,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独立地发表鉴证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按照《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博汇纸业截至2007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附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罗 军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潘世海
2008年6月25日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对本公司截至2007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帐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帐户的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44号文核准,本公司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部分股份、其余股份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于2007年10月16日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人民币普通股(A股)3,456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9.46元,募集资金总额67,253.7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479.5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5,774.22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07年10月23日全部到位,并经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由其出具中瑞华恒信验字[2007]第2089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帐后,已于2007年10月23日全部存入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初始存放金额为65,774.22万元,截止200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帐户的余额为29,035.36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归还募集资金工程项目相关借款30,220.0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4,803.24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518.83万元,其他费用0.03万元,合计已使用36,738.8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29,035.36万元。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5,774.22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6,738.8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6,738.8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 2007年度:36,738.86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年产15万吨石膏护面纸技术改造项目 | 年产15万吨石膏护面纸技术改造项目 | 22,600.00 | 22,600.00 | 22,600.00 | 22,600.00 | 22,600.00 | 17,680.00 | -4,920.00 | 2007年8月 |
2 | 年产9.5万吨化学木浆技改工程 | 年产9.5万吨化学木浆技改工程 | 43,198.00 | 43,198.00 | 43,198.00 | 16,260.00 | 16,260.00 | 19,058.86 | 2,798.86 | 2008年4月 |
合计 | 65,798.00 | 65,798.00 | 65,798.00 | 38,860.00 | 38,860.00 | 36,738.86 | -2,121.14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没有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的差异及原因
1、截至2007年12月31日,年产15万吨石膏护面纸技术改造项目实际投资金额比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少4,920.00万元,原因是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投入4,920.00万元,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相应减少。
2、截至2007年12月31日,年产9.5万吨化学木浆技改工程实际投资金额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2,798.86万元,原因是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比预计进度加快所致。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临时将闲置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44.14%,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是:(1)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投入年产15万吨石膏护面纸技术改造项目4,920.00万元,导致本项目尚有相应金额未从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实际支付。(2)年产9.5万吨化学木浆技改工程项目按照计划进行尚未完成。
剩余资金将按照项目计划进行投资或置换本公司已投入的自有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累计产能 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累计 实现效益 | 预计 效益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2005年 | 2006年 | 2007年 | |||||
1 | 年产15万吨石膏护面纸技术改造项目 | 137.40% (1) | 销售收入 | 14,057.69 (2) | — | — | 14,533.09 (3) | 14,533.09 (3) | 是 |
主营业务 利润 | 2,101.63(2) | — | — | 2,353.88 (4) | 2,353.88 (4) | ||||
2 | 年产9.5万吨化学木浆技改工程 | 项目尚未 建成投产 | 销售收入 | 49,092.31 | — | — | — | — | — |
主营业务 利润 | 11,000.00 | — | — | — | — | — |
(二)年产15万吨石膏护面纸技术改造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1、本公司增发招股说明书第八节披露:根据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可行性报告,本项目的生产经营期为16年(含1年建设期)。考虑到内、外部建设条件和影响因素,本项目预计两年达产,第一年达到设计能力的85%,第二年达100%。全面达产后,年生产石膏护面纸15万吨。2007年8月21日,本项目试车成功。本年度实际生产时间为4.3个月,据此计算的2007年年度投产期间的设计产能45,687.50吨(150,000×85%÷12×4.3)。本期实际生产石膏护面纸11,667.77吨,板纸51,106.54吨,合计生产62,774.30吨。截止2007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137.40%(62,774.30÷45,687.50)。主要原因是:(1)石膏护面纸达产前,利用生产板纸的方式磨合新设备,产品成品率有所提高,使产能利用率有所提高;(2)石膏护面纸定量为160-190g/m2,而板纸的定量为175-250g/m2,板纸比石膏护面纸克重较大,实际产能比按石膏护面纸计算的预计产能较大。
2、本公司增发招股说明书第八节披露:预计石膏护面纸正常年度销售收入为54,000万元(含税),主营业务利润为6,900万元,第一年达到设计能力的85%。据此计算的2007年度投产期间的承诺销售收入(不含税)14,057.69万元(54,000×85%÷1.17÷12×4.3),承诺实现主营业务利润2,101.63万元(6,900×85%÷12×4.3)。
3、2007年度投产期间石膏护面纸销售收入2,620.84万元,板纸本期销售收入11,912.25万元,合计销售收入14,533.09万元。较承诺销售收入增加457.40万元。
4、2007年度投产期间石膏护面纸主营业务利润467.17万元,板纸主营业务利润1,886.71万元,合计主营业务利润2,353.88万元。较承诺主营业务利润增加252.25万元。由于本公司不分别核算各产品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和各项期间费用,所以公司采用按各产品的毛利占全部毛利的比例进行分配的办法分配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石膏护面纸应分配营业税金及附加6.18万元,板纸应分配营业税金及附加24.96万元,合计应分配营业税金及附加31.14万元。
(三)年产9.5万吨化学木浆技改工程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本公司增发招股说明书第八节披露:根据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可行性报告,本项目的生产经营期为16年(含2年建设期)。截止2007年12月31日,该项目按计划建设,尚未建成投产。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用前次募集资金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的有关内容的对照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 实际使用金额 | 年度报告披露金额 | 其他信息披露文件 | 差异 |
1、年产15万吨石膏护面纸技术改造项目 | ||||
截至2007年12月31日累计 | 17,680.00 | 17,680.00 | — | 无差异 |
2、年产9.5万吨化学木浆技改工程 | ||||
截至2007年12月31日累计 | 19,058.86 | 19,058.86 | — | 无差异 |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已在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并分别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