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6月26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6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并于2008年6月20日进行了二次通知。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12人,代表股份59,874,2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29%。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57,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7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10人,代表股份2,274,2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屠海令先生主持,部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北京君都律师事务所刘莉律师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
同意票58,997,039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反对票 809,034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 % ;弃权票68,215股, 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97,039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61.43%;反对809,034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5.57%;弃权68,215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00%。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2008年6月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君都律师事务所刘莉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君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