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为旗下三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兴业全球人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 “农业银行”)签订的代销协议,自2008年7月1日起,农业银行开始代理本公司旗下三只基金: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40001)、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前端代码:163402)和兴业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40007)的销售业务。业务办理的具体事宜请遵从农业银行的相关规定。
同时,在农业银行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关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则,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重要提示:
1、只开通兴业趋势投资基金前端收费方式,暂不开通后端收费方式。
2、目前,兴业社会责任股票型基金还未打开日常赎回业务,何时打开赎回业务,公司将另行公告。
3、目前,兴业可转债基金仅开通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关于何时恢复兴业可转债基金的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和10万元以上(不含10万元)的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代销机构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客服电话:95599 (全国)
网址:www.abchina.com
投资者可在农业银行全国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如有变化请垂询95599)。
●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兴业全球人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78-0099 、021-38824536
兴业全球人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xy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全球人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6月27日
兴业全球人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在农业银行开通旗下三只基金
定期定额申购及赎回业务的公告
经兴业全球人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从2008年7月1日起通过农业银行办理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兴业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及赎回业务。
投资者办理上述业务应与销售机构签订协议,并实行自愿参加的原则,投资者可随时申请办理上述业务和申请修改、终止本业务。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上述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可以投资境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 | 基金简称 | 基金代码 |
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兴业趋势 | 163402(前端) |
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兴业可转债 | 340001 |
兴业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兴业社会责任 | 340007 |
三、办理时间
上述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农业银行办理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受理时间相同。
四、申请方式
1. 凡申请办理上述业务的投资者,如投资兴业可转债基金、兴业社会责任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如投资兴业趋势基金须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遵循农业银行的相关规定。
2. 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农业银行各基金代销网点申请办理本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农业银行的相关规定。
五、定期定额申购
1、投资者须指定一个农业银行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并在每月1-25日间指定一个委托申购日进行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遵循农业银行的规定。
2、投资者申请开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应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但一只基金的每期扣款(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申购金额阶梯为100元的整数倍,最高不限。
敬请兴业趋势基金的投资者注意每期扣款金额的设定,若申购成功后单个交易账户持有该基金份额余额少于30份,则中登系统将会自动对该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强制赎回。
3、如因投资者原因造成其资金账户余额不足,导致连续3期扣款不成功,则视为投资者自动终止本业务,农业银行和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完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若投资者已申请基金定投业务的基金处于暂停申购或暂停一定金额以上申购等状态,农业银行仍将进行扣款,并将基金定投申购交易报送相应注册登记机构,是否确认由注册登记机构根据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判定。
六、定期定额赎回
1、投资者可在每月1-25日间指定一个委托赎回日进行定期定额赎回业务,申请定期定额赎回的基金须为基金账户中的可用基金份额。具体业务规则遵循农业银行的规定。
2、投资者申请开办定期定额赎回业务应约定每期固定赎回份额,但一只基金的每期赎回最低份额为100份,赎回份额阶梯为100份的整数倍,最高不限。
3、如因投资者原因造成其基金账户中的基金份额不足,导致定期定额赎回连续3期不成功,则视为投资者自动终止本业务,农业银行和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完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具体交易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准。
七、适用费率
定期定额申购、赎回的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相同,仅适用前端收费方式。如有费率优惠以相关公告为准。
投资人办理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可从 T+2日(含该日)起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通过本业务申购的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与日常赎回费率相同。
八、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如申请变更或终止上述业务,须携带有效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办理该业务网点申请办理,相关业务规定和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本公告仅对上述业务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具体业务规则请咨询农业银行(网站:www.abchina.com,客服电话:95599)。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y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78-0099,021-38824536)。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兴业全球人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目前,兴业可转债基金仅开通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关于何时恢复兴业可转债基金的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和10万元以上(不含10万元)的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全球人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6月27日
兴业全球人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最低申购金额的公告
为鼓励投资者长期投资,方便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本公司决定自2008年7月1日起,将本公司旗下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的每期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
投资者申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设置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扣款(申购)金额的起点、级差等具体规定遵照各销售机构业务规则执行。
特此公告。
兴业全球人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