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08年6月23日以E-MAIL和传真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二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08年6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内容如下:
一、公司决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紫江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紫江”)向中国银行南昌青湖支行申请人民币1,2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0%;授权公司总经理郭峰先生代表公司在上述担保的相关合同和文件上签字。
截止公告日,公司对南昌紫江担保累计为1,200万元,占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的0.45%。
南昌紫江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01年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持有100%股权,位于南昌市青山湖大道,主要生产和销售PET新材料包装容器生产等,公司主要客户为统一企业、江西七娃等。该公司2007年实现主营收入6,800.10万元,净利润184.92万元,截止2007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7,912.94万元,净资产5,663.67万元。
二、公司决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紫泉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紫泉”)向中信银行东莞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0%;授权公司总经理郭峰先生代表公司在上述担保的相关合同和文件上签字。
截止公告日,公司对广东紫泉担保累计为9,000万元,占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的3.36%。
广东紫泉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泉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泉包装”)的控股子公司,于2004年成立,注册资本美元500万元,紫泉包装持有75%股权,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科技工业园,主要生产和销售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特种密封材料)等,公司主要客户为重庆啤酒集团、青岛啤酒、华润雪花啤酒、百事可乐、可口可乐等公司。该公司2007年实现营业收入9,335.03万元,净利润636.64万元,截止2007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2,064.97万元,净资产4,742.15万元。
三、公司决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泉饮料”)向交通银行上海虹口支行申请人民币1,2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5%;授权公司总经理郭峰先生代表公司在上述担保的相关合同和文件上签字。
截止公告日,公司对紫泉饮料担保累计为5,800万元,占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的2.17%。
紫泉饮料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02年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公司持有75%股权,位于上海市闵行区颛兴路,主要生产开发和销售果汁饮料、茶饮料等,公司主要客户为可口可乐、三得利、统一企业、乐百氏等公司。该公司2007年实现营业收入10,990.78万元,净利润780.33万元,截止2007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6,297.44万元,净资产12,288.59万元。
四、公司决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紫江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紫江”)向招商银行沈阳分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5%;授权公司总经理郭峰先生代表公司在上述担保的相关合同和文件上签字。
截止公告日,公司对沈阳紫江担保累计为4,000万元,占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的1.50%。
沈阳紫江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02年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7,500万元,公司持有100%股权,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生产新型PET瓶及其包装容器制造;自产产品销售等,公司主要客户为百事可乐、统一企业等。该公司2007年实现营业收入21,365.37万元,净利润1,191.13万元,截止2007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6,300.25万元,净资产8,891.71万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1,165,450,000元、美元2,350,000元(以1:6.8634计,折合人民币16,128,990.00元),合计人民币为1,181,578,990.00元,占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的44.17%;除为参股子公司上海紫东化工材料有限公司担保2,695万元外,公司担保对象全部为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该等公司具有充分控制力。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公告编号:2008-015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 0.10 |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 0.09 |
●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 2008年7月2日 |
● 除权(息)日:
除权(息)日 | 2008年7月3日 |
●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08年7月11日 |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8年5月12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07年度
2、发放范围:
截止2008年7月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本次分配以1,436,736,1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共计派发股利143,673,615.8元。
4、分派对象
截止2008年7月2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 2008年7月2日 |
2、除权(息)日:
除权(息)日 | 2008年7月3日 |
3、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08年7月11日 |
四、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与珅氏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按有关规定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上海市虹桥路2272号7楼C座公司投资者关系部
2.咨询电话:021-62377118
传真: 021-62377327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其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