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公告临2008-013)并于2008年6月18日刊登了第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详见公司公告临2008-014),现就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再次刊登提示性公告:
1、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时间为2008年06月30日(星期一)上午9: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源深路655号体育馆2楼源深运动馆(源深体育场3号门处)(公交泰高线、584路、589路、626路、736路、814路、975路、977路,地铁2、4、6线可达)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现场参会的股东请在同意、不同意和弃权栏前任选一打勾(√)。
(4)参加会议的方式: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2、会议议题
(1)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7)关于公司为进出口业务提供担保的提案
(8)关于公司发行第四期短期融资券的提案
(9)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的提案
(10)关于公司投资“渔人码头”二期项目的提案
(11)关于公司为“渔人码头”二期项目提供担保的提案
(1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提案
(1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提案
(14)关于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报酬的提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参见公司公告临2008-005、临2008-008、临2008-010、临2008-013、临2008-014、临2008-015),提案内容详见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材料(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8年6月2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21-58791888转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号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120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的规定,股东大会不发送礼品或纪念品)。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