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火灾公众责任险8月试点
2008年06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黄蕾
⊙本报记者 黄蕾
作为公安部、保监会确定的6个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省市之一,在上海市金融服务办的牵头下,上海保监局会同上海市消防局共同筹划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准备工作已进入实质阶段,相关保险条款及费率已制定完成,具体试点工作将于8月开始启动。
上海保监局副局长邓雄汉昨日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启动大会上向本报记者透露,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试行时间为两年,人保、太保、平安、大地、中华联合、太平、安信、华泰等沪上8家财险公司将主要以共保的形式,对沪上7000多家重点单位进行承保。试点期间推行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费率要比以往的同类产品低很多。
试点阶段,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为以下两类场所:一类是被列入市、区两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另一类是各类人员密集、社会涉及面广、火灾风险隐患大、灾后保障需求强的场所,主要是所有的旅店、浴场、网吧、影剧院、歌舞娱乐场所、证券交易场所、敬老院(养老院和福利院)。邓雄汉说,保障范围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可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