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商行(中国)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
2008年06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但有为
⊙本报记者 但有为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简称“南商(中国)”)25日宣布,已于近日获中国银监会批准,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这意味着其经营范围进一步扩大。
目前,南商(中国)正加快落实监管机构对其分支行营业网点验收准备工作,力争在短期内完成验收并正式对外开办境内公民个人人民币业务。
南商(中国)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杨如海表示:“我们非常期待为境内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产品和高水准的服务,凭借南商(中国)丰富的国际经验和专业背景,满足客户多样化的理财与银行服务需求。”
南商(中国)获准经营境内公民人民币业务,为其业务增长提供推动力,也符合外资银行业务营收增长整体趋势。根据普华永道(PwC)对42家外资银行的调查,9家有望在今年达到100%的营收增长,10家银行预测其中国内地业务的营收将实现40%至50%的增长。
据了解,南洋商业银行是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机构。南商早于1982年在深圳经济特区开设分行,成为新中国成立后第一家在内地经营的外资银行,并于2007年12月14日在内地成立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