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6月27日
2、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20日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邓惠明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5名,代表股份11089335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3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凯文律师事务所重庆分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2007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盈利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
独立董事已就本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总股份数为110893353股。同意:1108933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总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总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总股份数的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总股份数1/2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总股份数为110893353股。同意:1108933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总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总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总股份数的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总股份数1/2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总股份数为110893353股。同意:1108933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总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总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总股份数的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总股份数1/2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全文、摘要》
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总股份数为110893353股。同意:1108933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总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总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总股份数的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总股份数1/2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2008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对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费用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确定。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总股份数为110893353股。同意:1108933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总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总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总股份数的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总股份数1/2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做如下调整:自2008年4月起,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每年人民币3万元(含税)调整为每年人民币5万元(含税)。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总股份数为110893353股。同意:658115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总股份数的59.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总股份数的0%;弃权:450818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总股份数的40.65%。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总股份数1/2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选举时永钢、龚思远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任期相同,自即日起至2011年3月27日止。
有鉴于此,陈兴俞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和监事会主席职务即日生效,何泽荣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即日生效。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监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应选监事人数为2名,出席股东所拥有的相应表决权总数为221786706票。根据所获表决权数排名,时永钢获得表决权数65811406票、龚思远获得表决权数65811406票。上述2人获得的表决权数均不低于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总股份数的1/2。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凯文律师事务所重庆分所
2、律师姓名:林可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凯文律师事务所重庆分所关于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ST东源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08-058号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08年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08年6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2008年第五次会议,应当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龚思远监事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相同。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龚思远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龚思远简历
龚思远,男,汉族,1969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学位,秘书专业工程师。1992年8月至1998年8月,就职于成都红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工艺员、工艺主管、董办秘书;1998年9月至2000年9月,任成都鸿浩置业有限公司总助兼事业部经理;2001年1月至今,就职于四川奇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管理部业务主管、部门经理。
2008年6月27日起,任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
四川奇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目前为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