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6月27日下午1时30分在宛平宾馆举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方式进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4人,代表股份228,110,794(二亿二仟八佰拾一万零七佰九拾四)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776%,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股东1人,代表股份225,897,7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9%,无限售条件股份股东73人,代表股份2,213,0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周德孚副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逐项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25,963,862股占99.0588%
反对:23,224股占0.0102%
弃权:2,123,708股占0.9310%
(二)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25,911,881股占99.0360%
反对:75,205股占0.0330%
弃权:2,123,708股占0.9310%
(三)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和2008年度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同意:225,963,862股占99.0588%
反对:23,224股占0.0102%
弃权:2,123,708股占0.9310%
(四)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278,120.24元,加上调整后的年初未分配利润207,966,732.56元,可供分配利润为274,244,852.8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110,036.04元,提取职工奖福基金1,182,316.35元,其他减少2,914,991.22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63,037,509.19元。
经公司二届五十四次董事会讨论决定,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7年度末股本569,172,8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的分配预案,派发现金总额为28,458,644.20元。实施分配后,公司结存未分配利润为234,578,864.99元。
本报告期末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225,955,862股占99.0553%
反对:161,224股占0.0707%
弃权:1,993,708股占0.8740%
(五)关于公司2008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5,911,881股占99.0360%
反对:75,205股占0.0330%
弃权:2,123,708股占0.9310%
(六)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5,963,862股占99.0588%
反对:23,224股占0.0102%
弃权:2,123,708股占0.9310%
三、律师见证和大会公正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律师徐晨、朱玉婷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有关决议有效。上海市公证处委派公证员对大会进行了现场公证。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