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相关代销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相关代销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嘉实成长收益基金、嘉实理财通系列基金(暨嘉实增长基金、嘉实稳健基金与嘉实债券基金)、嘉实服务增值行业基金、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沪深300指数基金、嘉实超短债基金、嘉实主题精选基金、嘉实策略增长基金、嘉实优质企业基金、嘉实海外中国股票基金、嘉实研究精选基金13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目前嘉实研究精选基金尚未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如开放申购业务则适用本公告的相关规则)。
二、适用投资者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三、办理场所
自2008年6月30日起,投资者可到相关代销机构的业务网点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相关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五、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六、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相关代销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七、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相关代销机构就相应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只基金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300元起(含300元)。
投资者约定的扣款金额如超过上述每月固定扣款金额起点,则其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金额不设金额级差。
八、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九、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嘉实海外T+3日内),投资者可在T+2日(嘉实海外为T+3日)到相关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十、“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帐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相关代销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相关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十一、业务咨询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2、德邦证券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68761616,网址:www.tebon.com.cn
3、东海证券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588,网址: www.longone.com.cn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