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07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2008-013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8年6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6月17日通过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龚新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放弃实施向红豆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07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的议案》等与公司向红豆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红豆集团持有的服装类公司股权及相关的土地、房屋等资产方案相关的三项议案(相关公告刊登于2007年12月24日《上海证券报》)。
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份方案履行相关程序过程中,由于拟进入资产的主要土地因市政规划问题,用地政策发生变更,使得公司原发行方案的完整产生实质性障碍,无法再与本公司拟定的战略发展规划相适应,考虑上述因素,公司决定放弃实施三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红豆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等相关的三项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再审议与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议案。
以上决议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海江、龚新度、戴敏君、周宏江、孙国祥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