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有条件延长股份限售期的特别承诺
2008年07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百利电气 股票代码:600468 公告编号:2008—13
关于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有条件延长股份限售期的特别承诺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电气”)于2008年6月30日接到控股股东天津液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液压集团”)的的承诺函,本着对公司中小股东负责的原则,为了进一步做强、做大百利电气,实现其稳定、可持续的发展,维护投资者的信心,液压集团对持有的百利电气股份有条件延长禁售期事宜做出如下特别承诺:
一、液压集团自愿将持有的百利电气股份(截止2008年6月30日已解禁获得上市流通权的15,840,000股以及在2011年6月30日前陆续解禁并获得上市流通权的股份),自2008年7月1日起连续有条件锁定三年。具体如下表:
股东名称 | 持有股份总数(股) | 解除禁售可上市交易情况 | ||
原承诺可上市交易时间 | 原承诺可上市交易股数(股) | 特别承诺可上市交易时间 | ||
液压集团 | 191,668,938 | 2007-12-10 | 15,840,000 | 2011-7-1 |
2008-12-8 | 14,260,938 | 2011-7-1 | ||
2010-12-8 | 161,568,000 | 2011-7-1 | ||
合计 | —— | 191,668,938 | —— |
二、锁定条件:2011年7月1日前,未能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液压集团将不减持所持有的百利电气股票。
1、公司前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税后利润不少于0.6元;
2、公司股价不低于每股25元(锁定期间遇除权、除息,该价格应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