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
公司债券发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发行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589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公司已刊登在2008年6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本次发行将于2008年7月2日进行网上发行,2008年7月2日至7月8日进行网下发行。现将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作如下提示:
1、债券简称:08新湖债。
2、申购代码:751999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1,400万张)。具体发行规模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4、债券品种的期限:8年。
5、回售条款: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3年和第6年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9.00%。
7、利率上调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第3年和第6年付息日上调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9、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未提供担保。
1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新世纪债评(2007)010027号《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和本期债券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1、债券受托管理人: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本次发行对象:
持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3、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本期债券网上发行规模预设为不低于本期债券发行规模的3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网上和网下之间的回拨采取双向回拨。
1)网上认购
在网上认购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卖出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申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
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申报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优先得到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单笔最小认购单位为1,000元,超过1,000元的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2)网下认购
参与网下认购的投资者应填制《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公司债券网下认购承诺函》并在2008年7月8日下午17:00前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参与本次网下认购的每个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万元,超过10万元的必须是5万元的整数倍。
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由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的认购情况,确定投资者的配售金额。
14、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15、咨询电话:010-88091112,88091113,021-58765406
详情请详细阅读2008年6月18日刊登的《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编号:临2008-38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简述
2008年6月30日,有媒体刊登了《新湖中宝现金负增长,发高利率债券救急》的报道。
二、澄清声明
经核查,该报道多处与事实严重不符,现澄清如下:
(一)关于公司2008年经营业绩问题。
文中指出:“按照国泰君安的预测数据,该公司2008年每股收益应达到0.26元左右,这时,新湖中宝的净利润应为9.74亿元。从新湖中宝的一季报来看,当前净利润只有1.11亿元,距离9.74亿还有8.63亿。再保守一点,新湖中宝如果想与2007年持平,则需要在2008年实现净利润8.8亿。这在国家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之下的2008年,完成任务难度极大。”
我公司除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对未来业绩行权条件描述为“2008年、2009年、2010年的净利润不低于6亿元、9亿元和15亿元”外,未对2008年利润做过任何公告或预测。另外,由于房地产行业其利润不是每季度均衡产生的,而是要根据公司各项目结算时间确定,因此一季度实现净利润1.11亿元并不能就此推测全年利润情况。
(二)关于公司股本问题
文中指出:“尽管该次公司债的发行没有触及股本,但经过几次与股本挂钩的融资活动后,新湖中宝的股本已经扩大将近9倍。新湖中宝初始股本只有3亿股左右,现在的股本则达到28亿左右,平均每年扩张一倍,但新湖中宝的利润是否能撑起这个扩大9倍的盘子呢?”
公司股本扩张主要是由于2006年的重大重组。2006年11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6]250号文批准,公司向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12亿股股票,公司总股本增加到15.13亿股。2007年,公司向所有股东10股转增1股后,总股本为16.64亿股。2007年9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229号文件批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962万股。2008年3月,公司向所有股东每10股送1股转赠5股后,总股本增加到28.219亿股。
(三)关于销售面积和结算面积问题。
文中指出:“根据房地产开发行业标准,销售面积一般是指工程图纸中所绘的面积,结算面积则是工程竣工后实地测量得出的面积。理财周报记者研究发现,新湖中宝12个未开工的项目中只有3个项目给出了销售面积,其余9个项目连销售面积也未能给出,证明新湖中宝还有9个项目连工程图纸都未绘制。”
公司认为,“合同销售面积”的含义为当年签定销售合同的房产面积,即当年销售的房产面积。“结算面积”则指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的当年符合确认销售收入条件的已售的房产面积。文中的定义是不符合行业标准的,与我们的定义大相径庭。“新湖中宝还有9个项目连工程图纸都未绘制”也是不符合事实、没有任何依据的说法。
(四)关于公司募集资金问题
文中指出,“为了解决土地开发资金问题,新湖和其他房企一样‘挖地三尺’。新湖中宝2007年通过定向增发得到了15.92亿的资金,这部分资金按照当初的计划,约有10亿用来开发6个项目,但实际投入的资金只有6.3亿左右,另有3.7亿元资金‘神秘失踪’。定向增发的其余资金,3.62亿用来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2.3亿用于相关回购行动。”
公司2007年年报对募集资金投向作了详细的披露。根据年报说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59,259.72万元投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中的10亿元主要用于已取得项目的后续开发,该部分资金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新湖中宝已按2007年9月1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以增资的方式全部投入到各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公司,各项目公司根据开发进度使用该资金,暂未使用部分也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存放于各项目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年报披露的实际投入金额6.3亿元系指该10亿元募集资金到项目公司后,各项目公司2007年度实际已使用的金额。截止2007年底,公司合并报表的货币资金余额为18.28亿元,3.7亿元募集资金余额一直存放在各项目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并根据项目进度不断投入使用。
(五)关于公司土地储备问题
文中还指出:“新湖中宝还在不停地购买土地,2007年该公司土地储备增加了167.4万平方米,总共土地储备达到806.5万平方米,对于一个非龙头房企来说,这是一笔不小的土地储备。土地储备既可以立项开发,还可以在将来用于抵押融资,可见也是房企一石二鸟的好招数。”
公司在2006年、2007年购买土地的节奏大大放缓。这2年新增的项目土地储备面积为68.8万平方米。2007年新增的201.62万平方米权益占地面积中,155.7万平方米是收购原有项目的其他股东权益,其中回购信托公司项目股权的新增权益占地面积为99万平方米。
(六)关于公司债发行问题
文中指出:“可见市场一般都把新湖中宝此次发行公司债与当前形式其他融资渠道相对缩紧有关,也一致认为该次融资与新湖中宝偿债无关。但令人存疑的是,既然目前形势紧迫,新湖中宝又不必急于偿债,手中并不缺乏现金,那么新湖中宝为何不将融资时机稍加延缓,等环境稍微宽松之后再行融资呢?”
本次发行公司债主要目的是用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及进行适度投资。截止2007年年底,公司已支付完绝大部分土地款,基本无现金支付压力。公司此次发行公司债主要是为应对宏观调控形势,掌握更多的主动权。
另外,本次公司债券是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第9家公司债券。整个公司债发行工作一直是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计划、有节奏地实施。
三、必要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