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董事会,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选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李怡平董事为公司新的董事长。
根据河北省钢铁产业整合安排,唐钢集团、邯钢集团合并成立河北省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原董事长田志平先生根据工作需要调任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新的领导职务。田志平先生已于6月29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不再担任承德钒钛董事及董事长的辞呈。
二、根据李怡平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牟文恒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牟文恒简历如下:
牟文恒,男,1962年8月出生,正高级工程师。1983年8月毕业于河北矿冶学院冶金系金属压力加工专业。1991年12月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冶金系压力加工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2005年6月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材料加工专业,获博士学位。历任唐钢股份公司高速线材厂代理副厂长,带钢厂副厂长、代理厂长、厂长,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唐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宋淑艾、戚向东、黄金干、李爽、程凤朝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意见,认为:李怡平、牟文恒两位人选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学历、专业水平及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选聘的职务。
特此公告。
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 600357 股票简称:承德钒钛 公告编号:临2008-019
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的情况
今日,公司从控股股东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钢集团”)获悉,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钢铁集团”)于2008年6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河北钢铁集团注册在石家庄市,注册资本200亿元。河北省国资委是河北钢铁集团出资人。河北钢铁集团持有唐钢集团、邯钢集团100%股权。
省委决定:王义芳任河北钢铁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刘如军任河北钢铁集团党委书记、副董事长;王天义任河北钢铁集团副董事长;李连平任河北钢铁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常委。
经省委组织部同意,省政府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孔平任河北钢铁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常建任河北钢铁集团董事;邢强任河北钢铁集团党委副书记;刘明哲、田志平任河北钢铁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常委;张凯任河北钢铁集团董事、总会计师。
二、需说明的事项:
1、河北钢铁集团正式成立不涉及本公司控股股东、最终控制人的变化。本公司控股股东仍然是承钢集团,最终控制人仍然是河北省国资委。
2、河北钢铁集团正式挂牌成立,目前是在唐钢集团与邯钢集团层面进行的,尚未有涉及到本公司的重大事项。
3、公司将关注河北钢铁集团成立后的工作,如果存在实质性地涉及到本公司的事项,本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4、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