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财经要闻
  • 4:焦点
  • 5:观点评论
  • 6:时事·海外
  • 7:时事天下
  • 8:专版
  • A1:市场
  • A2:基金
  • A3:金融
  • A4:金融机构
  • A5:货币债券
  • A6:期货
  • A7:上证研究院·经济学人
  • A8:专版
  • B1:公司封面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产业·公司
  • B7:中国融资
  • B8:财经人物
  • C1:理财封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港股直击·股金在线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高手博客
  • C8:钱沿周刊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3:产权信息
  • D5:信息披露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D17:信息披露
  • D18:信息披露
  • D19:信息披露
  • D20:信息披露
  • D21:信息披露
  • D22:信息披露
  • D23:信息披露
  • D24:信息披露
  • D25:信息披露
  • D26:信息披露
  • D27:信息披露
  • D28:信息披露
  • D29:信息披露
  • D30:信息披露
  • D31:信息披露
  • D32:信息披露
  •  
      2008 年 7 月 1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D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D21版:信息披露
    华富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通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对农行金穗卡持有人
    开通嘉实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华富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通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2008年07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华富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该基金”,基金代码:410004 A类,410005 B类)基金合同已于2008年5月28日生效,根据《华富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富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的相关规定,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定于2008年7月1日起开通该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相关基金转换业务的规则,适用本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6月6日公告的《关于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开通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基金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基金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具体可变更事项须遵循直销机构或相关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相关销售网点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机构或相关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相关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机构或相关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3、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可能将按照与日常申购相同的方式处理,基金管理人与代销机构将不承担违约责任,请投资者详阅相关公告的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上述业务的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ffund.com或到销售机构的代销网点等处查询。

      2、我公司直销机构已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代销机构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业务安排可事先咨询各代销机构。

      3、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001,(021)38834699垂询相关事宜。

      4、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湘财证券

      开办旗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公告之日起通过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开办旗下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富竞争力”)、华富货币市场基金、华富成长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富成长趋势”)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一、“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人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定期申购基金,销售机构接受投资人的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后,根据投资人指定的日期从投资人签约的资金账户内自动扣划约定的款项用以申购基金。投资者在开办该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该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二、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基金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基金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基金招募说明书。

      三、申购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通过湘财证券办理定投业务的,每月最低申购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四、重要提示

      1.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3.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699,400-700-8001询问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

      华富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通光大银行定投业务以及参与光大银行基金定投业务、网银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的约定,自2008年7月1日起,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华富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基金代码:410004)开通光大银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同时参加光大银行开展的基金定投(前端收费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推广活动,并对通过光大银行网上银行申购上述基金的申购费率实行优惠。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定投业务规则:

      1、“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人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定期申购基金,销售机构接受投资人的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后,根据投资人指定的日期从投资人签约的资金账户内自动扣划约定的款项用以申购基金。投资者在开办该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该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2、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通过光大银行办理定投业务的,每月最低申购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3、具体业务规则和办理程序请参照本公司的相关公告和光大银行基金业务的相关规定。

      二、基金定投业务优惠活动规则:

      1、凡在2008年7月1日起(含)到7月18日(含),发起上述基金定投申购的,一律给予申购费率八折的优惠,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如原费率低于0.6%,则按照原费率执行。

      2、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通过光大银行办理定投业务的,每月最低申购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3、具体业务规则和办理程序请参照本公司的相关公告和光大银行基金业务的相关规定。

      三、通过光大银行网上银行申购基金申购费率实行优惠的情况

      投资者自2008年7月1日起通过光大银行网上银行申购上述基金,申购费给予六折优惠。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如原费率低于0.6%,则按照原费率执行。

      四、重要提示

      1.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3.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699,400-700-8001

      网址:www.hffund.com

      2)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