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08年6月30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地址:潍坊市民生东街26号)召开了2008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本次会议于2008年6月27日以传真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旭光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18人,出席会议董事18人,其中:11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董事杨世杭先生、韩小群女士分别书面委托谭旭光先生,董事李新炎先生、姚宇先生分别书面委托徐新玉先生,董事张小虞先生、顾福身先生分别书面委托房忠昌先生,董事张伏生女士书面委托孙少军先生,对董事会所有议案进行表决。经审查,董事张伏生、杨世杭、姚宇、李新炎、韩小群、张小虞、顾福身的授权委托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到会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及程序合法有效。会议以举手方式表决,合法有效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及批准关于聘任方红卫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8人,其中1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2、审议及批准关于张玉浦先生辞去公司执行总裁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8人,其中1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3、审议及批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8人,其中1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提交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4、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8人,其中1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提交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5、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8人,其中1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提交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6、审议及批准《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8人,其中1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7、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8人,其中1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8、审议及批准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8人,其中1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30日
附件一:方红卫先生简历
附件二:独立董事关于新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附件一:
方红卫先生简历
方红卫,男,196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工程硕士。
学历经历:
1984年9月至1989年08月,清华大学汽车工程专业,本科;
2002年4月至2007年12月,西北工业大学工业工程专业,工程硕士;
2004年12月,获得机械工业企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
2007年08月至今,上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在读。
工作经历:
1989年8月-1995年05月,陕西汽车制造总厂汽研所试验技术科科长;
1995年05月-1996年11月,陕西汽车制造总厂财务处副处长;
1996年11月-2001年09月,陕西汽车制造总厂副厂长;
1998年09月-2001年9月,陕西汽车制造总厂销售公司总经理(兼);
2001年09月-2002年09月,陕西汽车制造总厂常务副厂长;
2002年09月至今,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附件二: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新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独立董事详细了解了新聘任高管人员方红卫先生的情况,认为方红卫先生在其专业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符合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同意此次聘任。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顾福身、张小虞、房忠昌、顾林生、李世豪、刘征
2008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08-016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定于2008年8月20日(星期三)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时间:2008年8月20日上午9时
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民生东街26号本公司会议室
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普通决议案:
1、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2、审议及批准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中国境外审计机构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二)特别决议案:
3、审议及批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4、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见2008年6月24日及7月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站及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人员
1、截止2008年8月15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登记的本公司H股股东(根据香港有关要求发送通知、公告,不适用本通知)。
3、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本公司股东)作为代理人,代其出席及投票。各位股东(或其代理人)将享有每股一票的表决权(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4、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审计师及相关机构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式
1、股东或其代理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股票账户卡出席会议。如股东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出席。
2、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即本通知随附的股东大会适用的委托书或其复印本)。委托书由委托股东亲自签署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该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手续。如委托股东为一法人,则其委托书应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前述股东大会适用的授权委托书和经过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须在股东大会举行前24小时送达本公司证券部,方为有效。
五、其他事项
1、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自理
2、本公司办公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民生东街26号
3、联系电话:0536-2297068、2297056
传真:0536-8197073
邮编:261001
联系人:戴立新、刘加红
附件:一、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二、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确认回执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30日
附件一: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有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A 股 股、H 股 股,为公司的股东;现委任股东大会主席/ 为本人的代表,代表本人出席2008年8月20日(星期三)上午9时在本公司会议室举行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并在该大会上依照下列指示就下列决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则由本人的代表人酌情决定投议案同意、反对或弃权。
普通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
2、 | 审议及批准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中国境外审计机构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 |||
特别决议案 | ||||
3、 | 审议及批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4、 | 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附注:
1.请填上以您名义登记与授权委托书有关的股份数目,如未有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以您名义登记的所有本公司股份有关。
2.请正确、清楚填上全名及地址。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使用。
3.如欲委派股东大会主席以外的人士为代表,请将「股东大会主席」的字删去,并在空格内填上您所拟委派人士的姓名及地址。股东可委托任何人为其代表,受委托代表无须为本公司股东。本授权委托书的每项更改,将须由签署人签字确认。
4.注意:您如欲投票赞成任何议案,则请在「赞成」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反对任何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弃权任何议案,则请在「弃权」栏内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受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
5.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您或您的正式书面授权人签署。如持有人为一公司或机构,则授权委托书必须盖上公司或机构印章,或经由公司或机构负责人或正式授权人签署。
6.本授权委托书连同签署人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由公证人(机关)签署证明的该授权书或授权文件,最后须于股东大会指定举行开始前二十四小时送予本公司证券部方为有效。
附件二: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确认回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凡欲参加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本公司股东,请按下列填写出席确认回执。
姓名/名称: | |
持股数量: | |
A 股: | |
H 股: | |
身份证号码: | |
股东帐户号码: | |
通讯地址: | |
通讯电话: | |
股东签名: | |
日期 : |
备注:
1、截止2008年8月15日(星期五)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H股股东另行通告),有权填写此出席确认回执并参加股东大会。
2、请正确、清楚填写。本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使用。
3、请附上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或护照等)的复印件。
4、请附上持股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可以于2008年8月18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以亲递、邮递或传真方式将此回执送寄本公司。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08-017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提 示 性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6月28日,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田汽车”)签署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该框架协议合作方式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作方式:
全面战略合作,包括产品市场合作和股权合作。
二、主要内容:
1、在未来五年内,福田汽车就其重型汽车(总质量14吨及以上)所用本公司发动机、齿轮箱配套率,将不低于2007年本公司在福田汽车重型汽车产品上的配套率水平,并逐年提高;同时关于福田汽车新开发的重型汽车以外的车型产品,在本公司全面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优先使用本公司配套动力系统产品。
2、除福田汽车引进并合资合作生产的国外品牌发动机产品之外,福田汽车承诺在未来五年内不开发和生产同本公司相竞争的重型汽车用柴油发动机、齿轮箱产品。
3、除福田汽车引进并合资合作生产的国外品牌发动机产品之外,在本公司现有产品覆盖的范围内,福田汽车在其重型汽车新产品开发中,将本公司作为国内品牌唯一动力系统战略合作伙伴。
4、潍柴动力与福田汽车将在服务网络、技术研发、市场推广、品牌传播及推广等方面紧密合作,实现双方资源的互补和共享。
5、潍柴动力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认购福田汽车定向增发的股份。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