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08年6月18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08年6月28日在太原市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5名(其中独立董事邓力平委托独立董事王国刚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7名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建平主持。经会议审议,并以举手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十五项议案:
一、2007年度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07年度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07年度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07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2007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制定《合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制定《对外股权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该《办法》有待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草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制定《风险容忍度指标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制定《营业办公用房购置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广州分行购建营业办公用房的议案。同意广州分行购置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1号大楼1-6层、16-21层(建筑面积17345平方米)和160个地下停车位作为分行营业办公用房,购置总价36526万元。另外7-15层(建筑面积11934平方米),在合同签订后第6年至第7年两年内,广州分行根据业务发展等情况拥有一次选择购买权(即以现行价格1.5万元/平方米选择购买7-15层的部分楼层或全部楼层)。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笔固定资产投资总金额在10亿元以下,属董事会批准权限。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2008年度呆账核销预算方案。同意公司2008年度安排折合人民币不超过7亿元的呆账核销额度,额度内核销的具体项目依据章程规定的审批权限按程序报批。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申请加入赤道原则的议案。同意公司加入赤道原则,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与加入赤道原则有关的各项手续和工作,高级管理层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赤道原则工作的进展情况。
赤道原则形成于2002年10月,由国际金融公司(IFC)与荷兰银行联合发起,全球主要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参照IFC的可持续发展政策与指南建立的自愿性金融行业基准,旨在判断、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中的环境与社会风险,是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之一,也是国际金融机构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行动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200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分配方案;根据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同意根据2007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情况,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综合考评得分及考核级别,并据此确定具体绩效年薪和超额奖金等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授信额度内增加回购式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议案;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有关交易详情的公告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定期报告审议程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听取了《关于中国银监会2007年度监管通报的整改报告》等报告。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中国银监会《关于兴业银行2007年度监管通报》和福建银监局《与兴业银行董事会、监事会2007年度监管会谈材料》,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要求管理层积极应对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坚持科学的业务发展导向,在严格的资本管理下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夯实业务发展基础,有效防范各类市场风险,加强授信业务尽职管理和总行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各级人员的合规经营意识,全面提升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公司各项业务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日
证券简称:兴业银行 证券代码:601166 编号:2008-1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6月18日发出会议通知,2008年6月28日在太原市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9名,实际出席监事9名(其中邬小蕙监事、周语菡监事委托监事会主席毕仲华代为出席,并对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毕仲华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投资银行业务审计调查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听取了《关于中国银监会2007年度监管通报的整改报告》、《关于合规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问卷调查报告》三项报告。全体监事还认真审阅了中国银监会《关于兴业银行2007年度监管通报》和福建银监局《与兴业银行董事会、监事会2007年度监管会谈材料》,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要求管理层积极应对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坚持科学的业务发展导向,在严格的资本管理下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夯实业务发展基础,有效防范各类市场风险,加强授信业务尽职管理和总行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各级人员的合规经营意识,全面提升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公司各项业务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7月1日
证券简称:兴业银行 证券代码:601166 编号:临2008-1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交易内容: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授信额度内增加回购式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议案》,同意给予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原10亿元内部基本授信额度内增加回购式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单笔期限不超过3个月)。
(二)关联交易影响: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的综合授信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占比为79.48%),截至2008年5月31日,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占比3.16%。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邬小蕙担任本公司监事,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方,且本公司给予其的上述授信额度超过本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10%以下,属于重大关联交易,需由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进行合理性、公平性审核后,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
2008年1月31日-2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予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给予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外基本授信人民币18亿元,授信有效期一年。
2008年6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同意将《关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授信额度内增加回购式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08年6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授信额度内增加回购式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议案》,同意给予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原10亿元内部基本授信额度内增加回购式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单笔期限不超过3个月)。
二、关联方介绍
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是中粮集团的金融服务平台,在中粮集团内承担重要的金融服务职能。中粮集团现有成员单位100余家,凡符合财务公司服务条件的单位已基本纳入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渠道。中粮财务公司截止到2007年底总资产54.92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邬小蕙。中粮财务公司已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给予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在原授信额度10亿元内增加回购式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单笔期限不超过3个月),本公司授信条件没有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授信的条件,亦不低于该公司在其他银行的授信条件;本公司与该公司授信均按一般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公平、合理的市场利率收取利息。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的授信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王国刚、巴曙松、邓力平、许斌、林炳坤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允性。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定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行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程序性。2008年6月28日上午,兴业银行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同意将《关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授信额度内增加回购式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08年6月28日下午,兴业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上述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决议
(二)董事会决议
(三)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