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免除川渝甘陕上市公司年费
2008年07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王璐
⊙本报记者 王璐
为配合地震灾区上市公司和会员公司开展灾后重建工作,减轻上市公司负担,进一步为证券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上海证券交易所日前研究决定:第一,免收已在上交所上市的四川、重庆、甘肃、陕西三省一市总共71家上市公司2008年度的上市年费,2008年度将在上交所上市的上述三省一市公司的上市初费及上市年费,以及上述地区公司在2008年度发行并上市分离交易可转债的上市费用;第二,免除上交所收取的上述公司董秘等公司高管人员2008年度的培训费;第三,对灾区会员公司实行24小时技术支持和上门服务。
上交所表示,今后将一如既往地持续关注灾后重建工作,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将灾后重建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