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6月30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临时召开第六届一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8年7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15人。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薛沛建同志为公司董事长的提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由薛沛建同志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随本届董事会。
二、关于提名钮卫平同志为公司副董事长的提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由钮卫平同志担任公司副董事长,任期随本届董事会。
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的提案
四、关于成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提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由薛沛建同志、钮卫平同志、曹志勇同志、梁信军同志、陈琦伟同志组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薛沛建同志担任主任委员。
五、关于成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由王方华同志、钮卫平同志、徐辉同志、陈琦伟同志、陈世敏同志组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王方华同志担任主任委员。
六、关于成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由陈世敏同志、顾颉同志、孙文秋同志组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陈世敏同志担任主任委员。
七、关于成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由梁信军同志、薛沛建同志、顾颉同志组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梁信军同志担任主任委员。
八、关于聘任钮卫平同志为公司总裁的提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由钮卫平同志担任公司总裁,任期随本届董事会。
九、关于聘任徐辉同志为公司副总裁的提案
经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由徐辉同志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随本届董事会。
十、关于聘任曹志勇同志为公司副总裁的提案
经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由曹志勇同志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随本届董事会。
十一、关于聘任孙文秋同志为公司副总裁的提案
经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由孙文秋同志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随本届董事会。
十二、关于聘任林定祥同志为公司副总裁的提案
经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由林定祥同志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随本届董事会。
十三、关于聘任胡爱莲同志为公司副总裁的提案
经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由胡爱莲同志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随本届董事会。
十四、关于聘任许奇同志为公司财务总监的提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由许奇同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随本届董事会。
十五、关于聘任胡湧同志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由胡湧同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随本届董事会。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