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大南洋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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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4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36元
●股权登记日:2008年7月8日
●除息日:2008年7月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7月15日
一、上海交大南洋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8年5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公告刊登于2008年5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
二、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173,676,825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6,947,073.00元,占本年度实现可分配利润的80.16%,本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1,719,382.27元结转下一年度。
2、发放年度:2007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8年7月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4元。
5、对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36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4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 股权登记日:2008年7月8日
2、 除息日:2008年7月9日
3、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7月15日
四、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包括:
(1)上海交通大学;
(2)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其他流通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21-62818544
联系传真:021-62801900
联 系 人:朱凯泳 杨晓玲
联系地址:上海市番禺路667号6楼
邮政编码:200030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上海交大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