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及第一大股东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通过定向增发方式收购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下属企业资产和股权。为防止造成二级市场股价波动,保护投资者利益,经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08年6月13日起停牌。
为尽快提交和披露相关重组文件,恢复公司股票交易,公司及相关方在停牌期间积极推动重组工作开展,现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法律顾问(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正在进行尽职调查工作,对重组事项作进一步咨询论证;会计师事务所(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资产评估事务所(江苏仁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开展预审计`和预评估工作。下周计划预确定拟收购资产范围。经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自本次停牌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公司及相关方将在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基础上,尽快制订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要求对筹划中的资产重组事项发布实质性进展公告或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八年七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科技 公告编号:2008-17
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7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8年5月17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45,087,6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0.54元现金),分红前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7月10日。除息日为:2008年7月11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8年7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及高管锁定股份的现金红利于2008年7月11日(星期二)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公司证券审计部
咨询联系人:单庆廷 肖婷
咨询电话:0516-87938766
传真电话:0516-87938767
二00八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