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7月3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股份205,720,7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7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周海江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周海江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同意票205,720,73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二)关于戴敏君女士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205,720,73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关于选举周鸣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205,720,73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四)关于选举刘宏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205,720,73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五)关于选举陶文沂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205,720,73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六)关于选举徐而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205,720,73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上述董事的选举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了累积投票制。
(七)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每年津贴标准为4万元,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的合理费用可以在公司据实报销。
同意票205,720,73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八)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205,720,73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3日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2008-015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7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6月20日通过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龚新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选举周鸣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
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并选举周鸣江先生、刘宏彪先生、陶文沂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周鸣江先生为主任委员。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审议通过公司《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并选举周鸣江先生、龚新度先生、陶文沂先生、成荣光先生、徐而迅女士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陶文沂先生为主任委员。
公司《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审议通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并选举周鸣江先生、陶文沂先生、成荣光先生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陶文沂先生为主任委员。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审议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并选举龚新度先生、成荣光先生、徐而迅女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成荣光先生为主任委员。
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