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大宗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情况的公告
2008年07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08—021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大股东大宗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8年7月4号接公司第一大股东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鑫集团”)通知,恒鑫集团于2008年7月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500,000股给自然人袁清良,交易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4950万股)3.89%,交易价格为4.45元/股,交易总金额为77,875,000元。
本次交易前,恒鑫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46,707,382股,占公司总股本(44950万股)的32.64%,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8,182,38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525,000股;本次交易后,恒鑫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为129,207,382股,占公司总股本(44950万股)的28.74%,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8,182,38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25,000股。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