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过户的公告
2008年07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223 股票简称:ST万杰 编号:临2008-040
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公司第一大股东万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23,715.625万股股权于2008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司法强制解除质押手续,并于2008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司法划转过户手续。其中,持有的限售流通股16,000万股过户到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名下;持有的限售流通股6,500万股过户到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限售流通股1,215.625万股过户到淄博市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名下。
本次股权过户手续完成后,公司前4名股东情况如下: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6,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37%),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6,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21%),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博山万通达建筑安装公司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9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36%),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淄博市城市运营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215.6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7%),为公司第四大股东。
特此公告。
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7月4日